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故意伤害罪是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故意伤害罪可以是自诉,也可以是公诉,需要根据故意伤害的案情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轻伤)。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处罚时,按照案件受害者的实际伤害情况和案件情况。由人民法院对违法的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人员进行审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处罚案件的当事人。受害人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自己实际损失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法人不能担保和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作为一个公司来讲,能够顺利的发展下去,与公司的法人离不开,那么如果涉及到法人担保以及不能担保的情况,相关的条件限制又是什么呢?根据相关的说法......


·成为民事案件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成为民事案件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2.证......


·买卖不破租赁后承租人把租金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
      买卖不破租赁后承租人把租金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


·老板可以因为员工考研就辞退员工么?
      老板可以因为员工考研就辞退员工么?一、老板可以因为员工考研就辞退员工么?不可以因为员工考研就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下列行为,行为人构成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注上他人的专利号;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


·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伤残鉴定?
      生活中,劳动者如果在工作中而受伤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国家制定劳动法规定了工伤赔偿的赔偿标准,不同程度的工伤所要求补偿的费用有不同的标准,因此本......


·占有他人财产罪的规定是什么?
      占有他人财产罪的规定是什么?一、占有他人财产罪的规定是什么?占有他人财产罪的规定是新《刑法》分则第五章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要求减少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
      要求减少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涉嫌经济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涉嫌经济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一、涉嫌经济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应该怎么写?涉嫌经济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中应该交代需要中止审理的理由。......


·房屋租赁合同不登记就无效吗
      相信您都清楚,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份租赁合同。但却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知道,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需要登记的。那要是房屋租赁合同不登记就无......


·批捕后案卷多久动检察院起诉科?
      一、批捕后案卷多久动检察院起诉科?批捕后案卷通常是一两个月左右到检察院起诉科,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