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般申请笔迹鉴定地点是哪里

一般申请笔迹鉴定地点是哪里
  
  一、一般申请笔迹鉴定地点是哪里
  
  受诉法院所在地鉴定,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最好跟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进行笔迹鉴定。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
  
  二、司法笔迹鉴定程序
  
  (一)预备检验阶段
  
  受理鉴定是预备检验阶段中由鉴定部门所做的一项准备工作,在受理委托单位送检的鉴定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了解案情明确送检要求
  
  即向送检人了解案件的发生、发现及侦察调查中的有关情况。了解案情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确定案件的性质,决定是否应当受理鉴定;其次是明确笔迹物证与案件的关系,以便结合案情对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客观科学的鉴定。在受理鉴定时一般应向送检人员了解以下内容:
  
  (1)发案情况,即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现经过。
  
  (2)侦察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对作案范围的判断以及根据是什么?嫌疑人嫌疑的根据是什么?
  
  (3)嫌疑人的情况,即了解嫌疑人的年龄、籍贯、职业、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个人爱好、平时表现等情况,便于确定其究竟有多大的伪装能力。
  
  (4)物证的鉴定与查证情况,即了解送检的笔迹物证是否经过其它部门检验,鉴定结论及依据如何?另外还要了解案件中的其它物证如纸张、书写工具、手印、脚印等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调查和鉴定情况如何?
  
  (5)明确鉴定要求,即向送检人员了解要求鉴定解决什么问题,必要时还可根据笔迹物证和样本条件商定、修改鉴定要求。
  
  查验物证笔迹
  
  1、查验物证笔迹是否清晰完整,有无检验条件。凡具有检验条件的虽然检验条件差些也要尽可能利用现有条件予以鉴定,而对那些字数很少又模糊不清确已失去检验条件的可以不予受理。
  
  2、了解物证笔迹原始状况,主要是对那些直接书写在某些物体上的字迹应了解它在现场上的原始状态,如具体的位置、倾斜方向、字迹大小以及使用什么工具在何种物体上书写的,物体表面状况如何等,必要时应当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3、了解物证笔迹本身情况,对于支票、收条等证据应了解哪些是作案人字迹,哪些是无关人员字迹;对于照片、复印件类的物证笔迹材料更应向送检人员了解其中的某些笔画的连接、搭配及笔顺关系,有的还需要确定哪些是无关痕迹等。
  
  4、了解物证笔迹在提取、拍照、包装、运送过程中是否发生过变化及变化的程度和原因等。
  
  5、核对物证笔迹的数量和名称并进行登记。
  
  做笔记鉴定做好是在三个月之内,因为时间太久的情况下,会有点吃力。鉴定费用每个地区都是不一样的,大家不要进行对比。如果对鉴定有异议的,也是可以申请二次鉴定,不过鉴定的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人进行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复议程序的回避的情况有哪些?
      行政复议程序的回避的情况有哪些?一、行政复议程序的回避的情况有哪些?1、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


·一审拒不认罪二审认罪改判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审拒不认罪二审认罪改判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一审判决没有错误的话,二审不会改变原判决。《刑诉法》规定二审对上诉案件的处理:第二百二十五......


·我国医疗纠纷起诉费多少
      我国医疗纠纷起诉费多少?对于医疗纠纷,如果双方不能很好解决,一般都会通过诉讼的方式,交由法院进行处理。因此,当事人除了要了解医疗诉讼程序,以......


·一、员工到社保处能查到劳动合同吗?
      一、员工到社保处能查到劳动合同吗?员工到社保处是查不到劳动合同信息的。劳动合同不能在网上查询,《劳动合同法》未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必......


·酒后杀人算故意杀人吗?
      酒后杀人算故意杀人吗?一、酒后杀人算故意杀人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后实施刑事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酒后杀人的可以按故意杀人罪追究......


·一、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继续工作?
      一、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继续工作?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二个:一是强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


·在我国行政拘留决定书怎么送达
      在我国行政拘留决定书怎么送达当我们被行政拘留之前,首先我们下机需要收到行政拘留决定书,这是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必须得按照行政诉讼法......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要过户是否存在
      一,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要过户是否存在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的,至于没有土地证,可以补办,国土证过户很便宜的,主要看土地的性质(划拨地或出让地),......


·年最新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三雷镇(建新村、赵湖村、三新村、民勤县城、上......


·杭州社保补缴规定是怎样的?
      杭州社保补缴规定是怎样的?杭州社保补缴规定是怎样的(一)、补缴条件1、参保单位未及时给职工办理参保手续,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2、超出法定......


·法律上持刀伤人轻伤性质是什么?
      法律上持刀伤人轻伤性质是什么?持刀伤人轻伤性质是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