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无限期转让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无限期转让吗?
农村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无期限转让,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三、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是多久?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四、荒地的承包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八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九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五十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农村的土地承包权本身就有时间限制,不可能说把承包经营权给转让出去了,就不受时间限制了,比如自己获得了土地承包权以后,经营的时间已经有10年了,再依法转让给其他人的,对于受让方来讲,剩余的承包期限就只有20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骗取国家低保会判刑吗
目前,骗低保不会坐牢的。就骗领低保而言,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
·债务重组可以委托吗
第一,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包括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主要有:现金、......
·交通肇事罪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
·退休职工的误工费是否可以主张?
退休职工的误工费是否可以主张?退休人员受到伤害,是否能主张误工费损失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又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
·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3)全身瘢痕面积50cm2......
·行贿罪刑九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
·如何申请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减资决议,并对章程作相应修改;2、编制资产负债表、财务清单并向债权人发出通知或公告;3、办理减资登记手续;4、自登记之日起,公......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
·中国刑法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怎么立案?1、《刑法》对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的立案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
·新增条例
新增条例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