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该怎么计算
  
  一般按下列方法计算即可:
  
  1、医疗费用部分
  
  (1)医疗费:凭医疗票据或证明。
  
  (2)后续医疗费:凭医疗机构证明。
  
  (3)误工费:按自己的工资收入损失或当地平均职工工资收入赔偿,农村按平均可支配收赔偿。
  
  (4)护理费:按实际发生的护理费用赔偿,但费用需要合理。
  
  (5)交通费住宿费:以本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为治疗发生的交通、住宿费用,应当以正式发票为凭。
  
  (6)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公务员出差规定,但现在这个规定太旧,没有合理的法定依据。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2、伤残赔偿部分
  
  (1)伤残赔偿金:按当地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或农村纯收入,全残赔偿20年。十级伤残赔偿2年。
  
  (2)伤残用具费:依实际发生费用
  
  (3)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所负担的被抚养人,按平均消费性支出,未成年人抚养至18岁,老年人计算20年,每超过60岁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算5年。但每年总和不能超过平均消费性支出值。同样需要乘上伤残比例系数,并且需要扣除其他负担该扶养义务人的义务份额。
  
  3、如果死亡:
  
  (1)丧葬费:受诉法院当地平均职工月工资,计算6个月
  
  (2)被扶养人生活费:同伤残一栏,只是伤残比例系数为非作1即可。
  
  (3)死亡赔偿金:同伤残一栏,只是伤残比例系数为非作1即可。
  
  4、其他:
  
  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也在赔偿之内;证明有精神损失的,也可以要求赔偿。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人身损害的物质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一次性给付、继续给付和定期金给付三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方式: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1)判决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
  
  (2)判决分期付款方式:需赔偿权利人同意,应当加上法定利息。
  
  2、继续给付方式:
  
  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不受诉讼次数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3、定期金给付方式: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1)适用的赔偿项目如下:
  
  ①残疾赔偿金;
  
  ②被扶养人生活费;
  
  ③残疾辅助器具费三项。
  
  不适用于以下项目:
  
  ①一审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
  
  ②死亡赔偿金;
  
  ③精神损害抚慰金。
  
  (2)以赔偿义务人提出请求并提供担保为条件;不以赔偿权利人同意为条件。
  
  (3)定期金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通过上文,您可以看到人身损害赔偿所涉及的赔偿项目较多,一般各个地方的规定也可能有所差异,而它的计算方式也是比较复杂的,所以当您遇到相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时,不妨先咨询一下这方面的专业律师。这样也就能清楚的知道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微信被骗400元能立案吗
      微信被骗400元能立案吗一、微信被骗400元能立案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


·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权利有哪些?
      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权利有哪些一、股东享有权利有哪些1、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


·商标侵权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诉讼流程是怎样的?一、商标侵权诉讼流程是怎样的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


·房屋他项权登记费是什么?
      在我国房屋他项权登记费是一个十分模糊的概念,在众多年轻人的眼中甚至没有接触到这个,那么在我国社会上逐渐出现了炒房热门的事件上来说,越来越多买......


·一、被查封的房屋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被查封的房屋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


·档案年龄大身份证年龄小能退休吗
      档案年龄大身份证年龄小能退休吗?档案年龄大身份证年龄小是可以办理退休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其......


·国家赔偿的受理机关有哪些?
      由于经常会出现国家的原因造成公民合法权益的损害,所以法律制定了赔偿法这一规定,如果要申请国家赔偿,公民就需要到制定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并提交......


·女方不同意离婚能离吗
      生活中常常会出现一些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情况,为什么法院会这样判决呢?如果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能离吗?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别着......


·驾驶人员开套牌车怎么处罚
      驾驶人员开套牌车怎么处罚驾驶人员开套牌车给予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针对套牌车的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使用其他......


·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
      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一、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


·怎么立遗嘱财产只留给亲生的孩子?
      怎么立遗嘱财产只留给亲生的孩子?即如果想把自己的财产只留给自己的孩子,则必须书立遗嘱,对财产的归属作出明确的安排。《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