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有效吗?

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有效吗?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是无效的,在没有获得产权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会存在很大的风险:1,回迁房办理产权证时,一般是根据业主在签订回迁房协议时所签订的名字确定房产所有人。因此,如果在未获得产权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则办理产权证时产权证上的名字并不是购买人。2,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是属于私下交易,无法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在房屋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原来回迁户有很大的毁约可能会主张解除合同要收回自己的房产。二、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补偿,拆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出售,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另外,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应当是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回迁房的房产证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出售情况而定,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还需要基于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而定,因为双方是无法进行房产证的过户处理的,这时只能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进行认定,难以保障双方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寻衅滋事网逃怎么下网?
      公安机关也是在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以后才会对已经确认的犯罪嫌疑人在网上通缉的,网络通缉的传播速度肯定是非常快的。所以有些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在......


·被告不接受传票能否开庭?
      被告不接受传票能否开庭?被告不接受传票也能开庭,法院可以留置在被传唤人的住处,在法律上视为已经送达,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被传唤人应当按传票记载......


·离婚取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离婚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的,就要对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取证。此时了解清楚离婚应该怎么调查取证就是很重要的了,并且在实际取证的过程中,当......


·怎么对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 当事人因为民间借贷而产生纠纷的,
      怎么对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当事人因为民间借贷而产生纠纷的,建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此时一定要把握住诉讼时效,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那么案......


·房产继承遗嘱怎么写
      房产可以说是公民最重要的财产了,而当公民年老的时候可能就会考虑对自己房产进行处理,通常是以立遗嘱的方式进行的,那么此时这个房产继承遗嘱怎么......


·下班后喝酒出现伤亡算不算工伤?
      下班后喝酒出现伤亡算不算工伤?一、下班后喝酒出现伤亡算不算工伤?下班后出去喝酒纯属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之鞥女士属于交通事故,不能算作工......


·新婚姻法关于报销取暖费和物业费的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在夫妻的婚姻中,常常会出现许多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房产、婚后收入等。而作为单位福利之一......


·二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是怎么给的
      二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是怎么给的在法律上,要是在非法用工单位有伤亡人员的,就要按规定给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


·简易交付和先占有后订立买卖合同是一样的吗?
      简易交付和先占有后订立买卖合同是一样的吗?本质上是一样的。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是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先行占有该动产的,让与人如设立......


·我国规定侵犯肖像权的处罚多少?
      我国规定侵犯肖像权的处罚多少?其实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我们每个人的肖像权是属于人格的组成部分的,如果我们的肖像被一些违法的,不正规的网站所利用......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咋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咋补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