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和拘役属于犯罪人员会受到的刑事处罚吗?
一、管制和拘役属于犯罪人员会受到的刑事处罚吗?
管制和拘役都属于犯罪人员会可能受到的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二、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是什么
1、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4、执行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一是探亲;二是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三、管制和拘役的期限
1、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
2、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
3、管制不需要关押;
4、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
5、参加劳动的待遇,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
管制和拘役虽然都属于刑事处罚,但是适用情形是不一样的,由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会被关押,而拘役一般会被关押,由此可以知道,拘役的处罚重于拘役。不管是判处管制还是拘役,若是执行刑罚的司法机关安排犯罪分子从事劳动,都是需要支付薪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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