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退税可以拿回吗?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退税可以拿回,具体情况如下:
1、“纳税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致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这种情况依据的是《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交易不成立,买卖双方撤销原房屋销售合同(也可以是起诉胜诉后解除购房原购房合同,或协商解除购房合同的),并签订有退房协议,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此种情况依据的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二、办理退税流程
1、纳税人持退税要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税局窗口申请退税
2、窗口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并加盖退库印鉴
3、到市地税局契税分局查询当时纳税的缴款书(该缴款书需要提交复印件给人民银行)
4、到市地税局办公室加盖公章
5、到退税所涉区级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6、到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7、到人民银行国库科审批
8、人民银行审批通过,通知地税局窗口,其后由地税局窗口专人电话通知退税申请人查询税款是否到账。
为方便纳税人退税,避免纳税人多头跑,退税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税局窗口提供齐全退税要件后,可由窗口工作人员代为办理。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退税申请人查询税款是否到账。
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后,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房地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履行各自的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后期解除了合同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退税的具体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具体情况需要由税务部门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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