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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拘役立即执行吗?

法庭判拘役立即执行吗?1、拘法庭判拘役一般是立即执行,但由于法律规范并没有限制,故此具体的执行情况需要结合具体的刑事案件才能判断。2、拘役执行的相关规定(1)《刑法》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3、关于立即执行的规定(1)《刑法》第四十八条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二、拘役的适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当拘役与有期徒刑共处一个法定刑幅度,作为法定最低刑时,凡犯罪情节较轻,不足以判处有期徒刑,且无减轻情节的犯罪分子,拘役可作为最轻刑罚直接适用。也可对于罪该处以有期徒刑,但具有从宽处罚情节的罪犯,作为从轻处罚的刑种予以适用。2、当拘役与有期徒刑、管制同处于一个法定刑幅度,管制是该种罪法定最低刑时,拘役可直接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不足以判处有期徒刑,但判处管制又嫌轻,可以直 接适用拘役。如果本应适用有期徒刑或者管制,但具有从重处罚或从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拘役即可作为从重或从轻量刑结果适用。3、当有期徒刑作为法定最低刑时,如果犯罪分子本应判处有期徒刑的最低限(6个月),但因具有减轻处罚情节,需要减轻处罚的,拘役可作为减轻量刑结果适用。确定拘役刑罚刑期的长短,基本上应按确定有期徒刑刑期的方法进行。首先要根据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大小确定参考宣告刑,作为进一步量刑的基础;其次,根据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可改造的难易程度,提出参考宣告刑,然后在参考宣告刑的基础上进行修正,作为基础宣告刑;最后,综合考虑刑法规定的各种有关从轻、减轻、从重情节是否适用,对基础宣告刑作进一步的调整,再确定正式判决的宣告刑。法院在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时,会结合现有的证据、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当庭宣判犯罪分子应该受到的刑事处罚。在宣判后,一般会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然后相关的司法机关的职员,需要立即执行判决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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