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已付房款一倍惩罚性赔偿金适用于什么情况?

已付房款一倍惩罚性赔偿金适用于什么情况?已付房款一倍惩罚性赔偿金主要适用的情形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下,由于出卖人的行为构成了欺诈,因此买受人可以在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前提下,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1倍的惩罚性赔偿金:(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二、食品欺骗消费者需要收到几倍赔偿?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赔偿数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另外,对于食品经营者,欺骗消费者的,最高可以要求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在签署房屋购买合同之后,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违约,一般支付的都是违约金,但是若开发商的行为属于法定的可以获得赔偿金的情形,那么此时房屋购买者可以要求买卖出售方支付赔偿金,同时也可以提出解除房屋购买合同的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准备资料齐全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准备资料齐全,最快十五日就可以完成。但是,变更法人之后,和营业执照配套的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银行对公帐户,银行组织信用证......


·离婚协议孩子探视问题规定是什么?
      中国的法律程序已经日益完善,在生活中解决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来给,特别是在解决婚姻问题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婚姻法出了相关规定的进行,单亲孩子心......


·起诉离婚要多久才判决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由于在起诉离婚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因此诉讼离婚可能出现夫妻调解和好或者调解离婚的情况,而要是经过调解最终无效的话,则才由法官依法对离婚案件作出......


·鉴定成医疗事故如何确定赔偿标准?
      鉴定成医疗事故如何确定赔偿标准?鉴定成医疗事故的,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


·离婚协议补偿金过高怎么办
      离婚协议补偿金过高怎么办离婚协议可约定违约金但过高部分不予支持。违约金是高还是低,要看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可以减少......


·对于故意伤害罪最多判多久?
      对于故意伤害罪最多判多久?故意伤害罪,最多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所谓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通俗的说就是出境和入境的时候没有按照边境防疫检疫局的相关要求,非法的携带了一些没有经过边境检疫局的同意的生物制品以及......


·子女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子女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子女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


·审查起诉阶段开始时间有多久
      审查起诉阶段开始时间有多久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诉讼吗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诉讼吗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土地承包纠......


·财产保全裁定如何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