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批捕在逃和刑事拘留的规定有哪些

1、批捕在逃的规定
  
  如果批捕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2、刑事拘留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批捕在逃跟刑事拘留不是一回事,批捕在逃是人民检察院都已经批准逮捕了,这种情况下嫌疑人逃跑了,可刑事拘留的话,刑事拘留一定是发生在提请批捕之前的,如果嫌疑人已经提前被刑事拘留了,嫌疑人也就不可能再逃跑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法分子卖假货能立案吗?
      不法分子卖假货能立案吗?不法分子卖假货是可以进行立案的,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通过代购购买到假货的,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可......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理由应当要免除刑法吗?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理由应当要免除刑法吗?应当要免除的;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


·控告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在一些人的眼里,重婚行为就直接等同于重婚罪,但其实这样的理解是存在一定误区。如果属于特殊情况的话,即使有重婚行为,此时也是不会被认定为重婚犯......


·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同居财产怎样分割
      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同居财产怎样分割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变迁,道德意识的变化,非婚同居现象比较普遍,一旦发生纠纷,尤其是发......


·医疗事故谁的责任大?
      医疗事故谁的责任大?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


·哪些情况下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没有的?
      哪些情况下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没有的?1、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可不支付双倍工资。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


·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婚姻最需要的就是忠诚,任何人都无法忍受自己的伴侣出轨。但是,现实社会中总有一些人受不了诱惑而婚内出轨。这时候,很多人认为长痛不如短痛就会选择......


·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一、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


·重大行政处罚报送上一级备案吗?
      重大行政处罚报送上一级备案吗重大行政处罚报送上一级备案吗?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定。......


·工商局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工商局立案的条件是什么各个行政部门不同的管理机构其管辖范围也是不同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工商局就是政府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对于在其......


·单位的孕妇可以随时辞职吗?
      单位的孕妇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与是否怀孕无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