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合肥他项权证时间是多久

合肥他项权证时间是多久?他项权证没有时间限制,他项权证的时间是还款时间,没有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内还款的,他项权人可行使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办理他项权证需要多长时间?房屋抵押权登记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属特殊原因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登记时限。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三、房屋他项权证怎么办理?1、填写申请表。一般是抵押人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申请表,并按照相关要求填表。2、到银行审批和拿合同。抵押人填写完申请表后,应到借款银行去盖章,在银行同意盖章后,银行会把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给抵押人。3、登记。抵押人带上已盖章的申请书、相关合同、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抵押人婚姻证明、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国土资源使用权证等资料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4、审核资料。房屋产权登记机关会对抵押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5、发放他项权证。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资料审核通过后,会向抵押人发放他项权证,抵押人去领到他项权证后,交给放款银行,就可以等银行放款。无论是在合肥还是其他任何地方,他项权证上标注的时间不能简单地理解成是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因为他项权证不可能有有效期,而国家也没有统一规定债务清偿期的具体时间,债务清偿期的时间是债务债权人约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诉讼可以不出庭吗?
      民事诉讼可以不出庭吗?1、民事纠纷的当事人能否不出庭,需依据案件的类型而定,如果委托律师的话,原告本人可以不出庭。如果是婚姻的案件,当事人是必......


·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可以写遗嘱吗
      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可以写遗嘱吗一、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可以写遗嘱吗?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不能写遗嘱,患有老年痴呆症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


·打离婚官司能否要求冻结对方财产?
      一、?打离婚官司能否要求冻结对方财产??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


·国家赔偿法时间认定解释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时间认定解释是什么?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特点有哪些?为了防止社会不特定主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使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各类法律规范......


·犯罪过程中又犯新罪怎么处置?
      犯罪过程中又犯新罪怎么处置?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


·如果工厂辞工不批怎么办
      如果工厂辞工不批怎么办?1、在工厂上班辞职不批,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伤残鉴定对于您来说应该都是听过的,但是至于具体的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您也许并不是非常的清楚,因为每年我国相关标准都会进行一定的调整,那么2017工......


·偷窃3万元要判多少年
      偷窃3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强奸案失去直接证据该怎么办?
      强奸案失去直接证据该怎么办?一、强奸案失去直接证据怎么办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案件主要事实......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为什么?一、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定金合同具有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定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