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口头传唤超过24小时不放人怎么办

口头传唤超过24小时不放人怎么办 ?一、口头传唤超过24小时不放人怎么办
  ?口头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不放人建议向公安局政治部、监察室信访,也可向检察院控申部门申诉。二、口头传唤时间是多长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时间限制为8小时,如确定其违法行为可以开具书面传唤时间为12小时或者24小时。三、传唤的分类(一)传唤主要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二)不同情形适用的程序:(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四、传唤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传唤程序(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通过对文章的阅读我们都了解了口头传唤超过24小时不放人怎么办的有关内容,在《刑法》规定中派出所是可以口头传唤与案件有关的当事人的,但是这种方式接受调查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另外我们为您整理了传唤的有关分类以及一些法律上关于传唤的法律规定,无论是口头传唤、还是书面传唤,都必须按照法律的依据来进行,不能违法传唤也不能传唤时间到后也不放人。如果有其他关于传唤的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标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商标侵权的案件屡见不鲜,但并不是只要使用了别人的注册商标就一定会构成侵权,要构成商标侵权,就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构成......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怎么处罚?无证驾驶和驾驶无证车辆,这本身属于两种不同的交通违章行为。但要是,有人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的话,此时就需要根据法律......


·刑事案件抗诉有哪些情形
      刑事案件抗诉有哪些情形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问题对于您来说是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事情,所以在结婚的时候,一定要经过仔细的考虑后再选择是否要结婚,这样才能避免结婚以后发生离婚的现象。现如......


·诬告陷害罪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一、诬告陷害罪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成立诬告陷害罪最主要的一点是在目的上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


·江西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
      虽然我国每个省市都有司法鉴定机构,但是根据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司法鉴定费用也有所差别,江西省作为中部省份,江西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么......


·在租用商铺时,租户和房东都会签署租房协议书,一般会把双方个人
      在租用商铺时,租户和房东都会签署租房协议书,一般会把双方个人资料、房屋面积、地址、租赁期限、用途、租金等基本信息都写清楚,但是,如果之前这个......


·受工伤后企业瞒报怎么办?
      受工伤后企业瞒报怎么办?受工伤后企业瞒报的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


·抢注国外商标注册合法吗?
      抢注国外商标注册合法吗?《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本联盟各国承诺,如本国法律允许,应依职权,或依有关当事人的请求,对商标注册或使用国主管机关......


·索债型案件定罪问题
      1、索要合法债务。这种情况是以存在合法债务为前提的,行为人为了索取合法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行为,应按照刑法第238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为索取债物非......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股权质押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登记的,而且,股权质押的生效时间也是有一定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的。那么,您知道法律上对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