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遗嘱订立后能不能更改

遗嘱订立后能不能更改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二、什么样的遗嘱不能更改除非遗嘱人去世,否则没有绝对不得更改的遗嘱。相比之下公证遗嘱更为权威可信,以其他方式立的遗嘱不能更改公证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最适宜的是也采取遗嘱公证的形式,由遗嘱人立新遗嘱,表明原先所立遗嘱变更或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具有很强的对世性,单方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人具有较强的拘束力,发生遗嘱变更时,数份遗嘱均为有效,只不过应按法律确定的规则选择效力最高的遗嘱;而发生遗嘱撤销时,被撤销的遗嘱自撤销的意思表示生效之日起即失去法律效力,对遗嘱人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遗嘱一般是在被继承人生前订立,而继承就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也就是说,在遗产继承方面,宣告死亡发生与生理死亡一样的效果。通常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不过,实践中可能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在继承之前就需要先对遗嘱的效力做出认定,确认应当按照哪一份遗嘱内容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注销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公司注销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需要支付。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按《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我国天津工伤鉴定去哪里
      广大市民们如果在工作的时候受到了工伤,一般来说,仅仅只凭医院开具的证明,很难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办法得到很好的维护。这种......


·不同省份合同诉讼的管辖法院是谁?
      不同省份合同诉讼的管辖法院是谁?不同省份合同诉讼的管辖法院是按照合同当中所约定的管辖法院来进行管辖,还有一种情况之下,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就......


·一、出交通事故误工费是什么算的?
      一、出交通事故误工费是什么算的?出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


·销售假药行政处罚公益诉讼可以吗?
      销售假药行政处罚公益诉讼可以吗?可以提起;销售假药、劣药均属于国家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因此按照刑事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


·什么是飞机延误保险呢?
      什么是飞机延误保险呢?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坐飞机出门旅行。而由于各种原因,飞机延误的情况非常普遍。有些情况下,飞机可以......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是多少
      一般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的问题主要是这三方面的,包括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其中也仅仅是对未成年子女才会涉及到抚养的问题,而此......


·一、民法规定的夫妻财产条款是什么?
      一、民法规定的夫妻财产条款是什么?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


·在我国强制执行会涉及配偶吗
      在我国强制执行会涉及配偶吗一、在我国强制执行会涉及配偶吗?一般情况,强制执行是不会涉及到配偶的个人财产的,如果执行的原因配偶没有什么法律关系,......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材料?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材料?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材料主要有:1、用地申请2、土地使用证(原件)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