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肇事轻伤逃逸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轻伤逃逸如何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在上述基础上从重处罚。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 、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不少人一看到“交通事故”、“逃逸”等字眼,就认为一定是构成了犯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其实,在关于刑事犯罪的认定上面,往往还要结合交通事故实际造成的损害后果,以及当事人需要对事故承担的责任状况确定。因此,就算是逃逸本身是比较恶劣的情节,但也不能因此就认定构成犯罪,这样对当事人而言是不公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山东省诈骗未遂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未遂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未遂是行为人已着手实施犯罪。诈骗未遂的认定标准为——行为人已着手实施欺骗行为,......


·监理竣工预验收程序是什么?
      监理竣工预验收程序是什么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见检验批质......


·二手房中介陷阱的类型有哪些
      二手房中介陷阱的类型有哪些有些不法二手房中介机构设置圈套,坑害消费者。二手房中介机构设置的圈套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一是中介商不让购房者与......


·刑事案件律师多少钱 刑事案件如何请律师
      刑事案件中请律师的情况是最多的,因为此时关系到犯罪的问题,也想要专业律师提供帮助,那么才能进行更好的辩护。而在请律师的情况下肯定就要支付律师......


·不能抵押的不动产有哪些
      很多时候不动产的价值都是比较大的,如我们常见的房产。于是不动产所有人在急需资金的时候,往往会选择将不动产进行抵押。但需要注意一些不动产是法律......


·男女只结婚一年彩礼用退吗?
      男女只结婚一年彩礼用退吗男女结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还的。这个跟双方结婚时间长短不存在什么关系。所以,就算......


·职务作品的认定及其著作权归属是怎样的
      职务作品的认定及其著作权归属是怎样的上班族的朋友对职务作品这个词想必不会陌生,一件作品是否属于职务作品对判断其著作权的归属非常重要。那么,职......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可以吗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可以吗?疫情期间不可以不发工资,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


·走私罪该怎么样申请减刑
      监狱对走私罪服刑的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向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报送减刑材料,法院作出是否减刑的裁定书。减刑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


·重庆市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适用条件是什么?
      重庆市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适用条件是什么?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


·最新工伤人员退休后待遇有哪些?
      最新工伤人员退休后待遇有哪些?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