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普通侦查的次数有限制吗?

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普通侦查的次数有限制吗?有次数限制,以两次为限,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庭审理阶段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时,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做出是否补充侦查的决定。二、《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需要明确的是,司法案件的审理程序一般是不同的司法机关来进行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责对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提交检察院进行起诉处理,但如果后期发现犯罪事实不成立的,可以补充侦查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推翻假的代书遗嘱?
      如何推翻假的代书遗嘱?可以从证明代书遗嘱不满足有效的条件,来推翻假的代书遗嘱,代书遗嘱的条件具体如下: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


·什么是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
      什么是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形式的团伙......


·株洲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株洲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株洲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股权转让办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股权转让办理时间一般是多久?有时候,企业为了优化股权机构,引入投资者,会对股权进行转让。股权转让是个复杂的程序,需要股东会议作出决议,然后聘......


·寻衅滋事损坏财物3000元处什么惩罚?
      寻衅滋事是大众最经常了解也是经常会犯的事。对于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务的相关法律规定要受到处罚。具体的处罚规定根据破坏财务的金额数目的大小来判......


·专利权主体范围有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


·寻衅滋事罪主犯能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中犯罪嫌疑人如果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就要区分主犯和从犯,而主犯的刑罚相对于从犯来讲就要重一些。但是人们也非常的关心如果构成寻衅滋......


·四川交通伤残9级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四川交通伤残9级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四川交通伤残9级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没有社保的怎么做工伤鉴定
      在用人单位工作时,用人单位会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也有劳动者因为某种原因还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的情况。在此期间同时在工作中发生了意外情况,需要......


·2023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
      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


·离婚协议书子女共同抚养的内容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子女共同抚养的内容怎么写?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但婚姻的保鲜期很短,在双方的相处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婚姻破裂。离婚后按照法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