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诈骗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认定标准是什么?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其他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本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3)犯罪主体不尽相同。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本罪主体包括单位,且是任何单位。(4)本罪与诈骗罪属于法条竞合,应当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现实生活当中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对于合同仔细的进行审查,防止存在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首先对方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次必须从事了诈骗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要求增加抚养费诉状的情形有哪些
      要求增加抚养费诉状的情形有哪些司法实践中,子女要求增加小孩抚育费诉状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由于物价调整,原定抚......


·一、酒驾与醉驾的危害性有哪些?
      一、酒驾与醉驾的危害性有哪些?酒后驾驶的危害(一)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


·什么是代通知金  
      什么是代通知金  1、代通知金不是法定概念而是一种通常称谓,它是指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提前30天以......


·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
      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因为协议离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


·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要怎么处罚
      自首、立功属于刑事诉讼中法定的量刑情节,法官在最后作出判刑的时候需要考虑进去,可以说对犯罪分子是很有利的,因此对自首、立功作出认定就很重要。......


·中华联合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中华联合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


·2023婚姻法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婚姻法离婚债务如何处理?《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问题需要依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


·一、想要起诉离婚怎么查财产?
      一、想要起诉离婚怎么查财产?查对方名下的房产,律师可以持立案通知书到房管部门查;至于查对方的存款,只有申请法院查询,因为这涉及到公民的隐私,......


·一、遗产房继承费用和买卖费用都需要支付吗?
      一、遗产房继承费用和买卖费用都需要支付吗?遗产房继承费用和买卖费两者费用都是需要支付的;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


·长沙征收土地补偿款是怎样规定的?
      长沙征收土地补偿款是怎样规定的?国家为了实现城市建设目标、实现经济发展计划等公共利益,有时会征收或者征用土地使用权属于公民的土地,然后按照公......


·起诉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起诉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可以作为证据。网聊属“视听资料”类证据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证据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