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交通事故两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两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多少?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每年7月左右,各个省份会根据本地的统计数据公布统一的标准。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的户籍情况、伤残等级、家庭成员中被抚养人情况、个人收入情况、住院治疗护理情况等因素提供证据予以确定赔偿数额。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和清单、个人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家庭成员户籍情况、交通费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适用。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其实,交通事故的整体赔偿标准当然不是根据两处伤残就能计算出来了,交通事故造成的最严重的后果就是致受害人死亡,即便是致受害人死亡了,赔偿标准也必须要实事求是的计算,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不能讹诈肇事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有房产证宅基地怎么立遗嘱?
      一、有房产证宅基地怎么立遗嘱?有房产证宅基地,应当根据遗嘱人的意愿,对宅基地上的房产进行遗嘱处理,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


·摩托车醉驾新规定是怎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摩托车醉驾新规定是怎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


·贵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贵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土地是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个人和单位是不可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的,所以对于一些农村的耕地,田地等,可......


·闯红灯扣几分
      闯红灯扣几分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记6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家庭夫妻财产要怎么安排
      家庭夫妻财产要怎么安排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


·养殖业有违建这一说吗
      有。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建设的养殖场就是违建。合法合规建设,即在养殖场的修建过程中,必须要满足国家《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且获得相关的......


·法律上如何申请分居离婚
      法律上如何申请分居离婚我国婚姻法中没有申请分居离婚的这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


·职工中午外出就餐,返回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空间因素方面,上下班途中是指居住地和工作地之间的合理路经。在职工没有走最直接、最通达的路线上下班受到伤害时,还应充分考虑职工绕道的理由,理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


·管辖权异议审查多久?有什么条件?
      管辖权异议审查多久?有什么条件?一、管辖权异议审查多久一般情况下,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法院审查期限15天;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出来后,被告还......


·果汁局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果汁局商标被抢注怎么办?1、如果商标正在公告期的,企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商标异议无效并商标被注册成功的话,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