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起诉诽谤罪需要哪些证据?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只要事实存在,两者都构成诽谤,诽谤罪需情节严重,前者一般是道歉,后者就需要负法律责任了。综合上面所说的,诽谤就是属于利用合法的事实而伤害他人的权益,对于此行为必定就要承担法律的责任,作为受害来就如果要起诉他人诽谤就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才可以实施自己的行为,不管是人证还有物证只要与案件的事实相符合就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亲戚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亲戚欠钱不还要怎么办?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确定对方确实不想还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例如借条、欠条、转账凭证、转账记录等证据。如果对......


·哺乳期妇女能离婚吗,离婚后孩子怎么办
      众所周知,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那么如果夫妻双方在哺乳期发生争执或矛盾要离婚的情况下,很多人就比较关心哺乳期妇女能离婚吗,离婚后孩子又该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金额怎么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金额怎么认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金额的认定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


·四川省工伤认定规程
      四川省工伤认定规程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法律规定笔迹鉴定可以造假吗?
      一、法律规定笔迹鉴定可以造假吗?不可以;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


·公司上班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公司上班加班工资怎么计算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


·法律规定遗嘱如何做公证
      法律规定遗嘱如何做公证办理遗嘱公证,应遵循公证人员亲自、直接办证和为当事人保密的原则。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或立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


·离婚后外债一方要还如何证明自己不用承担?
      离婚后外债一方要还如何证明自己不用承担?除非你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这笔欠款不是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的或者有明确证据表明债权人在出借时候知道这笔......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一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伤残认定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伤残认定标准的依据是什么?一级残疾1、级重度智力障碍。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三肢以......


·公务员死后抚恤金继子有权继承吗
      公务员死后抚恤金继子有权继承吗?抚恤金不是遗产,继子不能继承。抚恤金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