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继承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继承房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1、对于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2、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3、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综合上面所说的,共同的财产就是属于在婚姻续存之间得到的财产才能被认定,对于继承的房屋是否会被确定为双方共同拥有,就要取决于被继承者在分配遗产的时候是否有特别的指定,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合法权益,所以,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分析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分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无限期的,也可以是固定合同,还可以是临时合同,但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与劳动合同是有很大的区别的,那么我......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审核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审核有哪些程序我国那些琳琅满目的建筑工程,在建筑开始,过程中,到完工后,这中间所有的过程,都有着严格的质量上的把关。......


·因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由当事人协议改变。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管辖的通例,主要是为......


·提前退租可以要回押金吗?
      提前退租可以要回押金吗?在实际租房的时候,承租人需要向出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押金,这个押金起的是保证金的性质。但实践中,要是承租人尚未到租房期......


·没结婚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犯法吗?
      现在社会上很多未婚先育的情况,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却生下小孩就是一种很冲动的行为,如果之后发生感情破裂或者是背叛导致分手,然后一个人抚养小孩,那......


·投资合作协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投资合作协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很多项目的投资需要大量的金钱、人力及各种资源,一个人很难搞定,于是有不少人找来亲朋好友合作投资。即使是双方关系......


·只有口供没证据可以认定犯罪吗?
      刑事案件需要具有很多的证据,其中口供就是一类非常重要的证据,但其他证据的重要性也不能被忽视。下面就介绍一下只有口供没证据是否可以认定犯罪的先......


·非法集资股权投资之间的区别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您都知道如果对于一个公司进行投资有可能会得到回报,因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股权投资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行为,同时也存在着非法集资这种行为......


·一、工伤认定时间和起诉时间是同时的吗?
      一、工伤认定时间和起诉时间是同时的吗?工伤认定时间和起诉时间并不是绝对同时的,工伤认定时间应该在先。相关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没有财产纠纷离婚起诉状还需要写吗?
      没有财产纠纷离婚起诉状还需要写吗?可以不用写;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


·绩效工资制度
      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制度有利于提高工人的积极性,从而最大程度的提高工厂效益,节省工资成本,激励员工的凝聚力,绩效工资是将工人工资与绩效挂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