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补充侦查的主体是什么2023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两种情况:(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 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 。 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 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 。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 。 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和第166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 。 可见,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只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 。 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 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就必须开庭审判 。 至于补充侦查的方式,一般由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 补充侦查的期限不能超过1个月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机关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诉讼代理人能查阅哪些案件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一条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但是,诉讼代理人查阅......


·国际贸易合同怎么写
      国际贸易合同怎么写国际贸易合同买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卖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


·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包含哪些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


·2023年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
      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


·停车车头朝里扣分之后怎么罚款
      停车车头朝里扣分之后怎么罚款?违章停车的罚款的标准是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


·女方没工作离婚孩子判给谁?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要离婚,对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如果夫妻双方都希望和孩子共同生活,因此在协商时无法达到一致的,只能由法......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法第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理论界......


·抚养费的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抚养费的标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案件多久转移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案件多久转移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庭应当进行审查;或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


·哪些情形下公司会被强制清算
      哪些情形下公司会被强制清算一、哪些情形下公司会被强制清算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称重商品不同属于价格欺诈吗
      称重商品不同属于价格欺诈吗?称重商品不同属于价格欺诈,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一)标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