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故意伤害检察院批捕也就是不起诉吗?

一、故意伤害检察院批捕也就是不起诉吗?故意伤害检察院批捕并不意味着不起诉,若是不起诉的,那么一般会按照既定的规定释放被羁押的违法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二、检察院、法院什么情形下会批准逮捕犯罪分子我国法律对逮捕权限的划分,体现了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1、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应当被逮捕时,应当提请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2、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3、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公安机关对于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应当立即执行,对于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批捕后是否需要起诉,还应当根据犯罪事实进行认定,若是犯罪事实并不充分,那么一般不会起诉,此种情形违法者的行为并没有构成刑事犯罪,所以此部分违法者若是处于被羁押的状态,那么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时,一般公安机关需要按照流程释放被羁押的违法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绑架罪犯罪既遂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绑架罪犯罪既遂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一、绑架罪犯罪既遂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绑架罪犯罪既遂标准是在绑架犯罪中被绑架人要在犯罪行为人向特定关系人......


·判缓刑是否开除 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公民因为构成刑事犯罪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时如果满足条件那可以同时被判缓刑,意味着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的刑罚。那有的公司就以此为借口开除......


·渎职罪如何量刑,怎样处罚渎职犯罪
      由于渎职犯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一个类罪,因此说到渎职罪如何量刑的问题,那么就需要针对不同的犯罪来具体说明是如何量刑的。接下来,我们为......


·如何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


·新员工入职方式怎么写?
      现今社会,早已过了大学毕业包分配的阶段,毕业生都需要自己找工作。自己找工作,首先要知道招聘消息,投递简历后,才可能得到面试机会。获取招聘消息......


·民事诉讼能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公民在遭遇交通事故后,最直接面临的就是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根据事故状况,公安部门会对涉事人员划分相应的事故责任。但如果公民对事故赔偿协商......


·节假日职工加班工资表怎么算?
      法定节假日是三倍工资,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


·绑架是什么意思?
      一、绑架是什么意思绑架是一种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非法实行暴力手段达到挟持人质的过程,通常会通过这种行为达到敲诈,勒索或者其他条件或者目的。......


·房屋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①《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


·劳动合同跟社保不是同一个公司可获得赔偿吗?
      劳动合同跟社保不是同一个公司可获得赔偿吗可以得到赔偿,在哪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说明与哪个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该公司就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如果......


·拘留是在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拘留是在看守所还是拘留所?拘留是在拘留所。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