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医鉴定与医学鉴定的区别

法医学鉴定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它自然学科以理论和技术解决法律上有关问题的一门科学,为侦查、起诉和审判案件提供资料和证据,研究和解决司法实践工作中能碰到的一切非正常死亡。


  

法医临床学的任务是通过对人身损伤的检查,再结合现场勘查、案件调查、询问笔录等多方面材料,来判断其损伤程度、伤残等级、临床诊断、损伤性质(自伤、他伤、意外伤等)、致伤物推断或认定等,为刑事人身伤害案件的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提供科学依据。在医疗时间终结后,确定伤者的残疾程度、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生活依赖程度、审核医疗费用、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等,为民事案件的伤害赔偿提供科学证据。



  

医学鉴定是一个新的名词概念,按一般理解,就是运用医学上的理论、医学科学技术、医疗设备仪器等,对伤害案件或某一专门性问题进行检查、化验、诊断等技术手段,最后作出科学正确的诊断结论。



  

《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二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这里所指定的医学鉴定,就是指当人体受伤后,运用临床仪器检查、医疗诊断技术对被鉴定人的身体、组织器官的功能作出科学公证的评价、客观正确的诊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六机关于1998年1月19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18条指出:“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二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对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作出的鉴定结论,经质证后,认为有疑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可以另行聘请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其它医院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不能另行聘请其它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内容有什么?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内容有什么?证券的交易是现在非常流行的一种投资以及金钱交易往来的方式之一,证券交易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赚取较多......


·一、买卖不破租赁已交的租金怎么办?
      一、买卖不破租赁已交的租金怎么办?已交的租金可以直接在买卖金额中扣除,因为在买卖合同订立之后,房租一般应当支付给新的房东。买卖不破租赁,即......


·2023醉酒驾驶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醉酒驾驶的处罚是怎么样的?一、醉酒驾驶的处罚是怎么样的?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


·如何定罪参与组织卖涉黄看风罪
      如何定罪参与组织卖涉黄看风罪一、如何定罪参与组织卖涉黄看风罪?1、这种行为涉嫌构成协助卖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


·轻微肇事逃逸扣分处罚是怎样的
      轻微肇事逃逸扣分处罚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在生活中经常听说,甚至发生在自己的身边。随着交通工具的不断改进,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


·离职不发代通知金怎么办
      离职不发代通知金怎么办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金钱。按......


·一、离婚后知道对方转移财产可以起诉吗?
      一、离婚后知道对方转移财产可以起诉吗?离婚后知道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要求重要分割财产。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


·无证驾驶出车祸全责吗
      无证驾驶出车祸全责吗现如今,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拥有车辆的人也越来越多。根据我国相关的道路交通法的具体规定,对于机动车的驾驶,必须要......


·工地上干活意外事故死亡要赔多少钱?
      工地上干活意外事故死亡要赔多少钱?工地上干活意外事故死亡要赔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按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包括丧葬费用,它是属于上一年度的......


·海上保险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海上保险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现实生活中保险种类的数不胜数,关于人们出海也会签订一系列保险,这其中常见的就是海上保险合同了。那么什么是海上保险......


·申请法院做笔迹鉴定的情况是什么?
      一、申请法院做笔迹鉴定的情形是什么?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