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借条资金来源说明需要写吗?

借条资金来源说明需要写吗?借条资金来源说明并不一定需要写,资金来源并不属于主要构成要件,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二、借条的书写规范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6、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借条的有效性,应当建立在相关内容和要素的合法有效基础上,特别是双方应当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一方存在胁迫或者强迫等行为的,那么该借条就是无效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财产协议遗失了怎么办?
      离婚时会双方一般会通过签署财产协议来协商解决婚前财产、婚后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问题,这是避免财产纠纷的有效途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协议,但......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罪怎么判罚?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罪怎么判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为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以及兽药及其化肥、种子......


·非婚生子女是继承人吗?
      非婚生子女是继承人吗非婚生子女,是相对于婚生子女来说,包括不在法律规定婚姻期间生育的子女、继子、继女,还有养子女,还有女方擅自做试管婴儿所生......


·敲诈勒索罪150万判几年
      敲诈150万,达到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依法判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


·离婚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时效是怎样的一、离婚诉讼时效是怎样的(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婚姻法》第十一条1、因胁迫结婚的,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黑帮打架应该怎么处罚?
      黑帮打架应该怎么处罚?一、黑帮打架怎么处罚?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团伙所涉及的罪名,最少是10年起步。对于涉黑团伙的首领按团伙所犯罪行数罪并罚,......


·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是什么?我们都知道,诉讼时效是可以申请终止的。我国相关法条中先定了相关的条件,如果满足不可抗的因素,则可以进......


·交通事故当时没有报警怎么办
      交通事故当时没有报警怎么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


·逃逸3天后怎么认定酒驾呢
      逃逸3天后怎么认定酒驾呢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为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交通肇......


·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
      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在我们的职业生涯中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或者权益受侵犯,寻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帮助是个不错的选择。在进入......


·注册资本变更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资本变更基本流程是怎样的一、注册资本变更基本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