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证人的作证义务具体有哪些?

证人的作证义务具体有哪些?
  
  一、证人的作证义务具体有哪些?
  
  1、有作证的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因此,证人在接到公、检、法机关的作证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及时到场接受询问。
  
  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到场的,应当事先向有关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不能无故不到。
  
  但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如实作证
  
  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要负法律责任。
  
  3、出庭接受询问、质证
  
  证人在接到出庭通知后,应当按期出庭作证。在法庭上,证人应当接受法庭的询问和各方的质证。
  
  4、遵守法庭秩序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秩序。
  
  5、保守秘密
  
  证人对司法机关所询问的情况以及所陈述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二、证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权
  
  证人享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和参与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证人,司法机关应当为其提供翻译。对于某些聋、哑的证人,应当允许他们采用聋、哑手势提供证言。在聋、哑的证人作证时,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到场进行翻译。
  
  2、陈述权
  
  证人享有不受威胁地充分陈述的权利。如果经过回忆,还可以补充陈述或修正原先的证言。
  
  3、控告权
  
  对于司法人员的侵权行为或者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4、人身自由权
  
  证人不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人身自由不得随意加以限制。如果证人由于作证而受到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侮辱、诽谤及打击、报复的,有要求对行为人予以制裁的权利。
  
  5、要求保密权
  
  刑事案件的报案人或举报人,有权要求对其姓名和报案、举报的行为保守秘密。
  
  6、请求保障人身安全的权利
  
  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证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3)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7、请求补偿费用的权利
  
  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由谁来承担,针对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规定又有所不同。
  
  (1)在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同时对于耽误工作的,又有规定: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2)在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证人出庭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也享有相应的权利。对于刑事案件的证人来说,司法机关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保护证人及其家属的安全。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开销,一般是由案件的败诉方支付,或者是由国家财政补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怎样的
      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怎样的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


·遗产分割协议如何制作,遗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如何
      继承人之间如果对于遗产分割的方案没有异议,就需要制作遗产分割协议,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那么,遗产分割协议如何制作呢?在制作遗产分割协议且其......


·法律上有规定结婚必须支付彩礼吗?
      法律上有规定结婚必须支付彩礼吗?结婚本是件高兴事,但在近几年,随着结婚彩礼的上涨,结婚彩礼这件事儿,成了很多人的心病,也导致了很多的矛盾。有......


·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金到底存不存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产生变化,有时候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转移相应的劳动关系,不少人认为在劳动关系转移的时......


·劳动关系社会工作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如果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
      劳动关系社会工作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如果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企业没有和我们签订正式劳动协议合同的话,我们是可以要求企业给予自身赔偿的,而......


·政府官员醉驾是否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
      政府官员醉驾是否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


·我国对卖淫女怎么判刑处罚
      现在,卖淫行为仍旧属于我国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之一,而很多时候进行卖淫活动的往往都是女性,当然嫖娼的一方则多半为男性。但不管是卖淫还是嫖娼,一......


·我国法律是严禁企业使用童工的,一经发现,会严肃处理。在用工荒
      我国法律是严禁企业使用童工的,一经发现,会严肃处理。在用工荒的时候,一些饭店会招聘使用一些未成年人,比如一些十七八岁的孩子。这里就涉及到一个......


·打官司费用怎么出,有哪些费用
      打官司费用怎么出,有哪些费用一、打官司费用怎么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


·被批捕后公安还会提审吗?
      一、被批捕后公安还会提审吗?公安局并不是只能在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的,在人民检察院还没有正式批捕之前,公安机关就会先......


·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是什么?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原则是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其中,盈利性是企业生产发展的关键,没有盈利的企业就没有后续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