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保险公司能评交通事故伤残吗?

保险公司能评交通事故伤残吗
  
  不可以,伤残鉴定报告是由伤残鉴定机构完成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确实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个重要程序,准确地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因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都很重要。
  
  二、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保险公司会让重新鉴定吗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一般不予重新鉴定。
  
  三、伤残鉴定的评定
  
  3.1评定原则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3.2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3.3评定人条件:
  
  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3.4评定人权利和义务
  
  3.4.1评定人权利
  
  a、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b、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c、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d、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3.4.2评定人义务
  
  a、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b、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c、回答事故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d、保守案件秘密;
  
  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f、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3.5评定书
  
  3.5.1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3.5.2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发生交通事故情节比较严重,牵扯到事故赔偿的情况下,进行伤残鉴定是对受害人和侵害人最公平的处理方式。伤残鉴定报告出来之后,如果有人对伤残鉴定报告有异议的,也是可以申请做第二次鉴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起诉行政不作为并赔偿的前提是什么
      起诉行政不作为并赔偿的前提是什么目前法院受理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的依据来源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4项、第5项、第6项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


·军人离婚管辖地是怎样规定的
      在生活中,一般夫妻离婚,如果是走法律程序的话,直接由当地的人民法院判决就好了。可是我国的军人在办理离婚案件的事后,由于身份和工作岗位都比较特......


·隐名股东对外的债务责任是怎样的?
      隐名股东对外的债务责任是怎样的?隐名股东对外的债务责任是需要与显名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


·一、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催缴物业费通知要提前多少天下发
      催缴物业费通知要提前多少天下发一、催缴物业费通知要提前多少天下发物业费催缴通知通常是过了缴纳期限就可以下发了。对于物业费催缴可以采用以下......


·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
      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进行房产的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对房产进行交易,这个过程中有的人不放心,可能在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之后还会办理公证手......


·法律援助的律师好吗,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律师好吗,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一、法律援助的律师好吗?对于一般的,操作性不强的案件,法律援助是可以解决问题的。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职......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可以不是股东。二、同时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法人代表,可以吗可以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


·养殖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养殖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如果是出让,属于综合类,50年。如果是划拨用地,无期限,永久使用。各地的具体规定不一样,依国家政策层面来说,这种情况属于......


·如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如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要想得到土地的使用权,必须经过出售、转让的方式进行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是公有制的,是属于全民的。而且土地的使用权是......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一、发布征地通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