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应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补偿金后解除合同。裁员分为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不同的裁员形式赔偿也是不同的。合法裁员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裁员,并支付经济性补偿。非法裁员为未按照法律规定裁员,是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的。1、 裁员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裁员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这是法定的必经程序,很大程度决定着裁员决定的合法性。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2、 裁员方案是否保障员工的法定权利和利益公司的裁员决定与被裁员工处理方案,均应保障员工权利和利益第一,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被裁员的范围。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 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被裁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第三,你有被老单位优先录用的权利。第四,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第五,要注意用人单位是否为你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 第六,要求单位为你办好退工手续。退工手续对被裁员工至关重要,办好了退工手续,员工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重新就业。第七,要防止个别单位在裁员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法。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之中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和员工进行商议,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首先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员工进行说明,其次还需要对员工进行一定的劳动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告知是怎么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告知是怎么样的?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


·大爷迎娶非洲新娘属于涉外婚姻吗
      大爷迎娶非洲新娘属于涉外婚姻吗大爷迎娶非洲新娘属于涉外婚姻吗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


·随着私家车逐渐成为交通工具的主流,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发
      随着私家车逐渐成为交通工具的主流,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发生,尤其是酒驾醉驾最为严重,有不少人都是因为酒驾醉驾失去生命或者受到严重伤害,让......


·提示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提示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提示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提出请求,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


·强奸罪可不可以保释出来
      强奸罪可不可以保释出来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一般很难被批准。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婚姻当事人离婚几年不能告重婚
      婚姻当事人离婚几年不能告重婚根据《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期五年内,只要能判定对方在婚内存在着重婚行为,那么离婚后还是可以告对方重婚罪的。重婚,重......


·民事债务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民事债务纠纷的证据有哪些很明显,民事债务纠纷就是基于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此时虽然解决方法有很多,但是大部分都是通过诉讼来处理的。此时需要提供......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有哪些一、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有哪些?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


·工程质量法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
      对于工程质量法人的概念,单从字面上理解的话,很容易认为法人是单个的人员,其实法人是指一个单位或机构的称谓,是行使特定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车险不赔的六种情形
      1、未年检  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  2、未年审  驾驶员没......


·根据法律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被别人侵犯肖像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根据我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