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时候写借条能算共同债务吗?

离婚时候写借条能算共同债务吗?1、离婚手续办理期间写的借条不一定能算共同债务,由于离婚手续正在办理,但是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故此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并没有结束,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下,债权人也并不知情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就一般会认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债务。任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3、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2)属于《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离婚夫妻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需要共同偿还。1、没到期的共同债务,那通常约定离婚后由一方来负责偿还,另一方在财产分割上直接进行相应的补偿。2、双方向各自的亲友借过钱,还没还清,那可以约定各自偿还各自亲友的钱,两个人之间用共同财产补平差额即可。3、有房屋贷款还没还清的,那就是谁得房,谁来还后面的尾款。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债务分为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而在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作出分割处理,至于个人债务的部分,不管是否有解除婚姻关系,仍然是由欠债的一方承担,除非另一方愿意主动承担偿还责任,否则债权人不得要求其配偶来还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安机关超期羁押嫌疑人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超期羁押嫌疑人怎么处理?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职务侵占罪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


·离婚如何争取娃娃的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如果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话,首先我国公民对于我国婚姻法当中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法律依据应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这样才有利于自己在通......


·检察院监视居住下一步是什么?
      检察院监视居住下一步是什么?检察院监视居住下一步是什么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监视居住只是在违反刑事案件后的一种强制......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对于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可能会出现由于质量不达标而造成事故的情况。当出现事故后,相关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一定的防护......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要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要判刑吗?发生事故撞死人的一般就会被判刑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一人死亡的,并且肇事者要承担主......


·醉酒打架法律怎么处理?
      醉酒打架法律怎么处理?有些人因为一些事情高兴就多喝了几杯,但是醉酒之后却管不住自己,作出一些违法甚至犯罪的事情来,这种情况下虽然其意识不清楚,......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怎样处置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怎样处置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毒品的原料、配剂,......


·在实践中,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买房、换房等与房屋交易
      在实践中,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买房、换房等与房屋交易有关的行为日益频繁。然而,在此过程中引发的一些交易纠纷也随之而来,如:二手房质量......


·一、购买社保是否为劳动关系?
      一、购买社保是否为劳动关系?社保的缴纳记录是可以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


·依据酌定量刑要素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怎么处罚?
      依据酌定量刑要素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怎么处罚?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受害人过错,是指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受害人有过错而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