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订立的遗嘱包括哪些形式2023

订立的遗嘱包括哪些形式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遗嘱人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办理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2)遗嘱所处分财产的产权证明;(3)遗嘱若干份;(4)遗嘱设有执行人的,还应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明;(5)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3、代书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录音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5、口头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可以在遗嘱内容中附义务。但是,所附义务必须合法,否则所附义务无效。而遗嘱中所附的义务,继承人应当实际履行。在不具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履行所附义务的,经有关单位、个人申请,法院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职工的医疗保险可以自己购买吗
      职工的医疗保险可以自己购买吗目前,职工医保必须是要通过单位来缴纳的,个人无法自己交。对于个人来说,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医疗保险。这......


·一、签订合同的店面不卖了需要赔违约金吗?
      一、签订合同的店面不卖了需要赔违约金吗?需要赔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


·有借条欠钱5000不还怎么办
      有借条欠钱5000不还怎么办?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第二,调解解决。在有......


·一般寻衅滋事怎么处理没有人员受伤
      寻衅滋事,情节轻的不构成犯罪的,属于治安案件,依法是可以调解处理的,调解成功的,将不会受处理。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


·旧城改造下的违法拆迁,如何救济?
      旧城改造下的违法拆迁,如何救济?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报警、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的方式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


·正规银行抵押车能买吗
      正规银行抵押车能买吗?能买的。但要注意一点,必须是由法院来拍卖的,这样就没有风险了。欠银行钱的人不还款,法院会拍卖他抵押的车。二、不能抵押的规......


·故意在超市摔倒超市有责任吗
      故意在超市摔倒超市有责任吗?故意在超市摔倒,故意在超市摔倒超市没有责任,如果发生法律纠纷可以通过起诉解决。一、商场顾客摔伤谁负责商场作为公共......


·一、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需要看双方当事人谁存在着过错,我国道交法关于(道路通行原则)非......


·一、第一次醉驾会吊销驾驶证吗?
      一、第一次醉驾会吊销驾驶证吗醉酒驾驶机动车者驾驶证直接吊销,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