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量两起共犯是如何认定的?
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
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
同,但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标,从而紧密相联,有机配合,各自的犯罪行为都是整个犯罪活动的组成部分。在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
下,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二、衅滋事罪的实行过限问题“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限,又称为共同犯罪中的过剩行为,是指实行犯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多人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其中一人在犯罪过程中产生新的犯罪故意,并在此主观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实行过限问题。例如在随意殴打他人类型的寻衅滋事犯罪活动中,如果有行为人产生了故意杀人的故意,并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对其他共同犯罪人应当如何处罚呢?我国刑法对实行过限问题没有正式明确的规定。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主观前提是对某一危害结果具有主观罪过。由于超出共同故意的范围,过限行为只能由其实行者单独承担刑责,其他共同犯罪人不因过限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处理实行过限问题的基本原则。要认定寻衅滋事罪的共犯,需要满足上述条件。若构成共犯,在寻衅滋事罪共犯当中,具体分为了主犯、从犯、胁从犯等等,不同的身份,意味着不一样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后男孩归谁抚养权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时常会看见小夫妻因为各种矛盾而闹离婚。夫妻在选择离婚之后,必须要考虑的两个问题就是离婚后的财产与子女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
·司法鉴定与医疗鉴定有何不同?
当患者和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可以就受到伤害程度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这时有司法鉴定机构和医疗鉴定机构可以选择,那么司法鉴定与医疗鉴......
·一、劳动关系解除的禁止情形包括哪些?
一、劳动关系解除的禁止情形包括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
·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资料?一、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
·建筑工程质量评级的含义以及项目划分是怎样
建筑工程质量评级的含义以及项目划分是怎样我们通常在评定一项工程时候,都是将该工程的质量放在第一位的。因为无论什么工程,都必须要有较高的质量才......
·司法鉴定轻伤后原来的拘留时间会延长吗?
打架致人受伤属于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首先将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再进行案件的调查,在有些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申请延长犯罪嫌疑......
·职务侵占100万判多长时间
职务侵占100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刚好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
·误工费赔偿的问题
误工费赔偿的问题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
·租房到期后押金退还吗?
租房需要缴纳押金的,这是很常见的现象,当然也排除一些还房东不收取押金的情况。押金的多少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很多租客都想问租房到期后押金退还......
·怀孕期间夫妻可以离婚吗
怀孕期间夫妻可以离婚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
·被别人打了怎么做法医鉴定?
被别人打了怎么做法医鉴定?一、被别人打了怎么做法医鉴定?被别人打了需要带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律师的个人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制定鉴定热呢做法医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