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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的法律文书中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文书中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侵犯著作权的法律文书中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民事责任。
  
  (1)对权利人停止侵害。
  
  法律针对其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对侵权人的首要行为就是停止侵权,保证权利人的利益不再扩大其受到的损害。
  
  (2)对权利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侵权人对权利人的侵权行为,不但给权利人带来了很大的损害,同时也对著作人权的名誉带来了恶劣的影响,如果仅仅让侵害人停止侵害的话,不能弥补对著作权人的伤害,所以在停止侵害的同时,应该让侵权人对权利人进行赔礼道歉。
  
  (3)对权利人赔偿损失。
  
  侵犯著作权会给权利人带来不可估量的财产损失,所以侵权人应该依法对权利人进行赔偿损失。
  
  下面是根据《著作权法》的第48条,侵权人对权利人赔偿数额的确定:
  
  1、如果侵害人侵犯到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侵犯到其著作权的权利,那么赔偿额是与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相对等的;
  
  2、如果权利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那么赔偿额等于侵权人的违法所得;
  
  3、如果权利人的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是不能确定的,那么侵权人的赔偿一般不超过五十万元。
  
  一般来说,负责赔偿的应该是侵害了权利人的侵权者来承担,但是如果侵权人对权利人没有造成伤害和损失的,那么就不需要赔偿损失。但是根据我国民法的公平原则,如果无过错的侵权人在侵权的行为当中收获了利润的话,那么,侵权人所获得的利润应该全部返还给著作人。
  
  (二)、行政责任。
  
  如果侵权人对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损害到了公共利益的话,那么侵权人不仅仅要承担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我国《著作权法》第47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和19条规定,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下面所列:
  
  1、处罚侵权人的主体是其著作权的行政管理部门。
  
  2、处罚的方式有以下所列:
  
  责令侵权人停止其对权利人的侵权行为,没收其所有违法所得、还可以对其的侵权行为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第47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19条所示,侵犯著作权行为如果构成犯罪事实的,必须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当著作权侵权行为达到一定的程度,那么侵权行为人就要为其的侵权行为承担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
  
  量刑基准如下所示:
  
  根据我国《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
  
  1、如果因侵权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话,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侵权的情节的,法律会依法判处其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严重情节具体行为如下所示:
  
  ①侵权人的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②没有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发行的作品,并且复制品数量在一千以上的;
  
  ③有法律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
  
  2、如果其违法所得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或者有其他较为严重情节的,法律会依法判处其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还要处于一定的罚金。
  
  特别严重情节如下所示:
  
  ①侵权人的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二十五万元的;
  
  ②没有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发行的作品,并且复制品的数量超过五千的;
  
  ③有法律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侵犯著作权就是属于在没有他人同意的情况之下而进行使用,在法律的规定中一般轻者承担民事的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就会按刑事条款来进行处理,所以,案件不同所存在的处罚方式就会不一样,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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