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认定医疗欺诈需要什么证据

认定医疗欺诈需要什么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我们可以将医疗欺诈可以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行为的过程中,故意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患者产生错误的认识而接受其医疗服务的行为。医疗欺诈需要的证据有: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2、病历资料复印件。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照片、副本或节录本。6、如患者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则提交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代理权限。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八条医疗欺诈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行为的过程中,故意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使患者产生错误的认识而接受其医疗服务的行为。二、医疗欺诈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医疗欺诈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一)以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为手段;(二)以诱使患者支付非必要医疗费用,取得财产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三)在其医疗水平和能力范围内明显可以避免误诊而积极追求的;(四)给患者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侵害或给患者财产权益造成较大损害的。医疗欺诈行为导致了患者人身财产权利的侵犯,医患关系的破坏,医疗职业群体的整体形象下降和医疗秩序的混乱。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保护患者的人身财产权利,稳定良好的医患关系。医疗欺诈行为中存在明显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且诈骗金额如果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应将对医疗欺诈行为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探视什么时候是怎么规定的?
      探视什么时候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该法条把探望权的主体仅限......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如果对房屋比较满意,有意向要购买,会向卖方支付一定的定金。一般来说,买卖双方在支付定金时会签订一份买卖二手房交定金合......


·非法集资包括哪些形式?
      非法集资包括哪些形式?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通过发行有价证券、......


·七级伤残交强险赔偿金是多少
      在我们生活中及工作,往往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故,当然这里边也包括伤残,死亡的。这是可悲的也是可怜的,那么如果发现了七级伤残交强险赔偿金又是......


·刑法中骗取票据承兑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骗取票据承兑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一、刑法中骗取票据承兑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


·成都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建议是什么?
      离婚,是当今社会很常见的事情。离婚就涉及到财产的分配,这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尤其是现在我国已经实施民法典。因此我们生活中遇到这种事情最好......


·必须提供他项权证办与房贷吗?
      必须提供他项权证办与房贷吗?房产市场一直是您热议的焦点。房价也一直居高不下,很多城市的打工者难以承担全款房价,选择贷款买房,那么贷款买房需......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是指非军职人员违反法律规定,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


·债权债务询证函范本
      债权债务询证函范本债权债务询证函在获取审计者的基本信息的时候,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它的撰写是有一定的格式的。那么,债权债务询证函范本是什么样......


·宽展期满仍未办理续展注册会被注销吗
      宽展期满仍未办理续展注册会被注销吗一、宽展期满仍未办理续展注册会被注销吗?宽展期满仍未办理续展注册会被注销的,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么?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