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保险待遇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保险待遇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一、保险待遇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保险待遇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有关双方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处理”;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8、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保险待遇是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以及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等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工资、保险、福利等应当认定为“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二手房免中介还要注意什么问题?
      二手房免中介还要注意什么问题?1、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


·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
      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一、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


·合同撤销权时间期限是多久
      合同撤销权时间期限是多久一、撤销权的时间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


·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办,需要多久?
      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办,需要多久?在实践中,人们通常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是所有权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只有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才是拥有了合......


·怀孕不适应关押怎么办?
      怀孕不适应关押怎么办?可以取保候审,并非绝对关押,因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律师常说的要约效力是什么?
      律师常说的要约效力是什么?要约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说白了也就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邀请签署合同约,而在法律文件的书面语言中发起的一方称为要约方......


·一、离婚协议对债务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离婚协议对债务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这个效力是有限的,就是只对夫妻双方有效......


·试用期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试用期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费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


·在我们找工作的时候通常都会知道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要
      在我们找工作的时候通常都会知道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要签订一份合同来保障我们的劳动权益,但在实践中很多的用人单位都是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一、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哪些(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我想这条可能大家都知道);(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


·房屋遗产买卖费用主要?
      房屋遗产买卖费用主要有哪些一、房屋遗产买卖费用主要有哪些?1、营业税(税率5.65%,卖方缴纳)《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