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国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我国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这里所说的自始无效,是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副本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既不享有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权利,如扶养费请求权,配偶遗产继承权等;也不承担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义务,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等。(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4)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的婚姻关系状况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使父母不曾结婚,或者父母间的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基于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不同。二、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综合上面所说的 ,无效婚姻就是属于不受到保护的婚姻,双方即使按规定办理了结婚手续,那么双方的权益也不会受到婚姻法的保护,在我国一般重婚,还有亲属关系结婚,未到法定的年龄进行结婚都是属于无效的,所以,对于公民来说一定要避免此类的事情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肇事车辆扣押规定有哪些
      交通肇事车辆扣押规定有哪些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


·公司破产法人房子会被收回吗
      视情况而定,但如果法人房产属于公司财产,那么应放入清偿序列。但如果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无关的,又没有财产混同情形,不会受到牵连。公司......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新《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


·别人欠钱不还我又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我又没钱请律师怎么办?一、别人欠钱不还我又没钱请律师怎么办?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起诉不一定非要有律师,不请律师也可以起诉,......


·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刑事责任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擅自设立......


·民法典打印遗嘱按手印生效吗?
      民法典打印的遗嘱没有公证有效,《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


·借条中的出款人是什么意思
      借条中的出款人是什么意思?借款中的出款人相当于出钱的人,在书写借条的时候,借条的内容及书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


·人事合同档案保管期限是什么
      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定期保存的话,期限是10年或者30年。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犯能判缓刑吗
      在司法实践中,缓刑是对犯罪情节较轻,且存在悔过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暂缓量刑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案件的作案嫌疑人都不止一个......


·视听资料是怎么规定的 ?
      视听资料是怎么规定的?一、视听资料是怎么规定的法律对视听资料证据的规定: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


·郴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郴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