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分按揭房一方还款另一方有权分割吗

离婚分按揭房一方还款另一方有权分割吗
  
  一、离婚分按揭房一方还款另一方有权分割吗?
  
  婚内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按揭房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以下房产均属于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或贷款买房但已还清全部贷款并取得产权证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或贷款买房但已还清全部贷款,但结婚后方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通常,婚前买房归出资一方,如果出资方将房产登记在对方名下,房屋将视为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6、如果婚前买房婚后想换房,将婚前一方个人房产卖了再置换买房,若能保留证明财产前后变化关系的证据(主要是资金银行流水记录),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怎么分割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按揭房的前提条件也是这套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婚前按揭买房,婚后没有婚内财产协议的,也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的,但类似于这种状况,房子的产权也不是夫妻共有的,离婚时可以要求产权人退还自己还的那部分房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第二次起诉离婚取证从哪些方面入手?
      第二次起诉离婚取证从哪些方面入手?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一、交通事故死亡农户口按城镇赔偿标准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农户口按城镇赔偿标准吗?按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是有区别的,即区分为农村......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可以延期么?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可以延期么?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可以延期,《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


·委托合同因终止产生什么法律义务
      委托合同因终止产生什么法律义务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


·疫情期间坐公交车安全吗?
      疫情期间坐公交车安全吗?坐公交车怎么做好防护?乘坐公交车上班,确实存在风险,但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就能够大大地减少病毒传播的可能性。公交......


·肇事逃逸怎么赔偿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


·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


·劳动关系解除日期怎么确定?
      劳动关系解除日期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员工来说,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劳动关系主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之间的关系,二者都是彼此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双方没结婚证分开小孩谁最有抚养权
      现在我国有一些农村地区,其实男女青年在结婚的时候就办了结婚仪式而已,可能有些人在结婚的时候,根本都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纪。结婚的时候......


·民事诉讼法上的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上的期间是如何规定的新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期间种类和期间计算】第七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


·减刑间隔期的时间是多少?
      很多罪犯在进行判处了有期徒刑以后是可以减刑的,但是减刑不可能一下就减完了,否则就可以一减到底,直接出监狱,完成刑满释放了,这就明显失去了惩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