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借条下方的日期写错了怎么办?

借条下方的日期写错了怎么办?借条一旦确定,不宜单方修改,包括借条时间都不得改动,否则容易被认定伪造借条。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话,那可能说明借贷关系不成立,当然就不需要偿还该笔借款。但问题关键是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借条上其他内容都是是真实的,只是借条时间被修改,想推翻该借条的证明效力的话,根据证据规则,那就必须提供相反的证据予以推翻,否则法院可能还是会认定该借条的效力。二、分次付款的借条怎么写?l、 借条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在书写借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2、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两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3、借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币种,如“人民币200000.00元整(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防止持有借条的人篡改。4、款项的交付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可以在借条中明确对方收取款项的账号和转账日期。对于转账,可以备注借款的用途。如金额较小,现金交付时应在借条中注明双方的借款是通过现金交付的。无论哪种方式,都要求由借款人书另外书写已经收到款项的收据。借条只能证明双方之间有借贷合同关系,不足以证明借款人已经履行了交付款项的义务。5、如果借款人是已婚的,最好取得配偶的签名,对于债权人而言更有保障,以避免一方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承担还款义务或是在法院执行,一方将财产转移给配偶导致无法偿还。6、借条出具后,应同时收取借款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7、如果金额较大,可以请律师或第三方见证,并签名。三、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8. 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借条上的任何东西都不能进行修改,除非是双方同意进行修改才行。否则任意一方进行修改,法院将会认为一方有恶意篡改欠条的行为。那么另外一方如果要求按照原欠条内容来进行履行自己的职责,法院也会同意该项诉求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同事欠钱老不还怎么办?
      一同事欠钱老不还怎么办?一、一同事欠钱老不还怎么办对于公司同事欠钱不还、久拖不给的事情,债权人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材料,如借款借据、欠......


·一般性裁员的情形有哪些
      若用人单位因为自身经营需要而要裁员的话,则也不是想裁员就裁员,必须要在符合法律中规定的裁员情形之后,才能实际开始裁员。那您知道一般性裁员的情......


·在我国固定资产折旧指的是什么?
      在我国固定资产折旧指的是什么?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


·重度抑郁症的司法鉴定的临床表现是什么
      其实现实生活当中很少有人针对抑郁症的这种情况提起司法鉴定的,因为各地的医院针对抑郁症的患者就可以得出一个大概的结论。不过这完全在于当事人和其......


·上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上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社保报销的保险待遇是什么?
      现代社会中的我们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社保,为未来在自身身体有特殊情况时产生不必要的开支做准备,而其中的社保报销则是按比例补偿了医疗费用、生育费用......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多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


·判处拘役在哪执行刑罚?
      判处拘役在哪执行刑罚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


·关于债务纠纷的法律程序
      在现如今的经济社会中债务这个词被用到的概率是越来越高,而它具体值的是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也就是一方向另一方借款,而借钱的那一方就会被称为......


·我国法院有逮捕的权力吗?
      一、我国法院有逮捕的权力吗?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根据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法院决定后签发的法律文书。通常人们常常认为是检察院、法院签发逮捕证,其实这......


·法院什么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
      法院什么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一、法院什么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