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需要提醒的是,不给抚养费免除的是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没有免除抚养义务。父母如果有能力抚养子女,就应当积极履行抚养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公证费用是多少?
      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公证费用是多少?按照财产价值收费,阶梯式的。公证不是婚内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婚内协议应担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合意即为生效,但不......


·一、缺席判决离婚财产是否有效?
      一、缺席判决离婚财产是否有效?被告经传唤缺席时离婚财产的判决是有效的,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


·公开招投标程序
      公开招投标程序包括哪些步骤?公开招投标程序包括哪些步骤:按照招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程度,可将公开招标过程粗略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


·一、夫妻财产法院变更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法院变更的原则是什么?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


·一、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怎么写?
      一、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怎么写?(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


·绩效工资和奖金可以同时扣吗?
      绩效工资和奖金可以同时扣吗?看实际的情况,两者的表达意义不一样,所产生的金额就会不一样;绩效工资一般是针对岗位核心职能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


·在这个交通事故数以万计的年代,交通事故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利
      在这个交通事故数以万计的年代,交通事故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成为了重中之重。保障自己利益的方法之一就是取证。那么,交通事故该怎样取证?取证有......


·网络诈骗金额10万判刑多久?
      网络诈骗金额10万判刑多久?诈骗是很多人都痛恨的,因为炸诈骗对于受害者最为直接的损失就是经济的损失,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普及,人们在网络上的处理资......


·根据相关规定国企不能辞退员工吗?
      根据相关规定国企不能辞退员工吗?并没有任何的法律规定了国企不能辞退员工,若是满足以下情形的,可以将职员辞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


·婚内财产公证离婚时可以反悔吗
      婚内财产公证离婚时可以反悔吗?不可以,关于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本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


·交通违章能不能异地处理?
      交通违章能不能异地处理?每到节假日,就有很多人选择自驾游,如果到了外地,对当地路况不熟,有可能发生交通违章。对于车主而言,有交通违章就应该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