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构成生产伪劣兽药罪怎么判刑?

构成生产伪劣兽药罪怎么判刑?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土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3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以二万元为起点;“重大损失”,一般以十万元为起点;“特别重大损失”,一般以五十万元为起点。生产伪劣兽药罪会对他人的经济生产造成严重的损失,针对于这项行为,我国会对生产伪劣兽药或者是销售伪劣兽药的犯罪人员进行严重处罚。具体量刑标准需要通过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一般来说是根据损失金额来作为量刑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是什么?
      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会进行伤残评定,国家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里规定了伤残程度不同的标准。那么,道路......


·一、父母共同出资买房遗产算夫妻共有吗?
      一、父母共同出资买房遗产算夫妻共有吗?一般情况下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夫妻共有的,除非有其他特殊约定。夫妻当中的一方去世,遗产房只有一半......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给夫妻的一方和孩子在过户房产证时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给夫妻的一方和孩子在过户房产证时是否要上交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


·一、醉驾无事故最轻初犯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无事故最轻初犯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


·诈骗罪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属于典型的财产犯罪,而实践中不管是定罪还是量刑处罚,这都需要充分考虑到诈骗所得的犯罪数额。而这就会影响到是否判缓刑的......


·刑事诉讼法无法通知具体依据是什么?
      刑诉法当中有一条规定就是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措施之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这是每个刑事执法机关以及其他相关国家机关必须去遵守的,那么......


·被酒驾的撞了怎么处理
      1、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2、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3、报案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4、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


·二手房交易要签订哪些合同
      在大型的买卖交易中,买卖双方需要签订好买卖合同。比如,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需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在购买二手房时,则不仅需要签订二......


·计件工资可以不加班吗?
      计件工资可以不加班吗?计件工资制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按照劳动者生产的合格品数量和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协议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有哪些方式?
      协议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有哪些方式?一、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需要公证吗?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