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法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二、涉嫌销售有毒食品罪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销售有毒食品的性质本身就非常恶劣,购买到有毒食品以后,可以第一时间到当地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即便销售有毒食品,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也有义务处理调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近年来兴建了很多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质量十分重要,如果建筑工程的质量不过关的话,会出现很严重的后果,除了会造成......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未过户生效吗?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未过户生效吗?房屋买卖合同未过户不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


·新婚姻法未婚怀孕男方需要负什么责任?
      随着年轻人性观念的开放,很多年轻情侣在办理结婚手续前,就偷尝了禁果,发生了两性关系。如果安全措施没有到位的话,就容易导致未婚先孕的情况发生。......


·上市公司债券风险性如何?
      上市公司债券风险性如何?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


·协议离婚之后可以向前夫要损害赔偿吗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那此时要是夫妻已经协议离婚了,之后女方是否还能向前夫要损害赔偿呢?估计是在离婚的时候......


·2023年劳动协议解除补偿标准是什么?
      员工在单位工作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就有解除合同的时候,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因为某种原因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这时单位是要对......


·怎么解除羁押 怎么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怎么解除羁押怎么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其实都是可以依法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就包括刑事拘留、逮捕等......


·餐位费合法吗
      收餐位费是违法的。饭店无权向顾客收取其所谓的餐位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对于不同的交通事故当中,车辆类型以及车辆行驶速度等因素,对于事故的责任方会进行相对应的评判,除此之外,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也随着进......


·上班期间员工打架按现行规定,不属于工伤的。
      上班期间员工打架按现行规定,不属于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哪里查撤销股东身份公告?
      哪里查撤销股东身份公告?一、哪里查撤销股东身份公告?可以在工商部门查询;企业联系人正常登录公示系统后,会多出一个“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