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按照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怎么判?

按照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怎么判?
  
  一、按照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怎么判?
  
  1、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人认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肆意挑衅,起哄捣乱,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这一概念将寻衅滋事罪局限在公共场所是不正确的。
  
  2、本罪的量刑
  
  触犯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犯本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二、寻衅滋事的处罚依据
  
  1、看造成的危害结果和社会的影响性定刑。
  
  2、看是否存在主观恶性定刑。
  
  3、看以后的社会危害性,和受教育的接受程度!
  
  4、看是否有补救措施,进行定刑!
  
  三、团伙寻衅滋事的有关量刑标准
  
  (一)团伙寻衅滋事怎么判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详细量刑标准: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刖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每增加5000元,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三)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寻衅滋事罪是对社会的安定造成非常严重影响的一项罪名,针对于犯罪嫌疑人涉及到该罪,首先需要对受伤的人进行相关的赔偿,然后再根据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一般来说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判刑需要根据实际案件进行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在《民法典》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


·走私电器被抓了要坐牢吗
      要看走私电器是否达到涉案金额,如果数额不大的,不构成走私罪,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如果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


·债权人能否免除保证担保
      债权人能否免除保证担保?债权人能免除保证担保。债权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


·有公司拖欠工资会受到什么处罚
      公司拖欠工资会受到什么处罚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


·误工费是我们常听到的一个词
      误工费是我们常听到的一个词,很多人都不了解误工费的赔偿规定及标准,其实法律中对误工费的发放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它是分情况考虑的,在工伤中的误......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
      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要多少钱
      有的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会再办理一个公证手续,以此来加强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那么办理离婚协议公证要多少钱呢?现在,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


·非吸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吸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非吸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由于现代经济发展的快速,许多人不劳而获的想法也逐渐增多,将小聪明用在了非法的道路上,通过非法的手......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是什么时候?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是什么时候?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应当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在3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完成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特别......


·在我国强制执行会通知被告吗?
      一、在我国强制执行会通知被告吗在我国强制执行会通知被告,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是执行对方的银行存款、房车、厂房、股权、工资等可执行财产。二、法院强......


·自首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
      自首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