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只拦路是寻衅滋事罪吗?

只拦路是寻衅滋事罪吗?拦路就是可以按寻衅滋事罪来进行处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寻衅滋事罪与其他聚众扰乱的区别有哪些?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显区别。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寻衅滋事就是属于随意的殴打他人、无故的挑衅或者是占用他人的公私财物;对于此行为已构成了刑事犯罪,执法人员在认定上面也会按具体的条款来进行处理,这样才能保障到违法者可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官司?
      一、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一、离婚子女财产怎么分配的?
      一、离婚子女财产怎么分配的?离婚子女财产的分配方法是:坚持公平平等的财产分割,并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在子女的分配上应当利于子女的成长为主。......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区别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区别是什么一、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区别是什么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


·河北诈骗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河北诈骗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河北省诈骗罪数额标准: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


·什么情况可以无罪辩护?
      什么情况可以无罪辩护?一、什么情况可以无罪辩护?(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


·人保划痕险多少
      人保划痕险多少钱,如何理赔?对于有车族来说,成本费用高不说,停车位也是很难寻找的,所以更多车主选择了占道停车。但是下班经常会发现自己的车被人......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


·丧失继承权第一条规定是什么?
      丧失继承权第一条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有哪些法律义务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有哪些法律义务一、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


·法律援助适用对象是谁?
      法律援助适用对象是谁?您都知道,我国法律体系包罗万象,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保险法以及各种各样的法律都有,法律的对象主要也是那些违法犯......


·人员被小车撞伤怎么理赔?
      人员被小车撞伤怎么理赔?一、人员被小车撞伤怎么理赔?(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3)双方写明事故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