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据相关规定姓名权是什么权?

根据相关规定姓名权是什么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姓名权属于人身权,具体规定为:《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二、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有哪些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法律规范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姓名权不得被任何人、任何单位侵犯。在现实生活之中,顶替他人的名字上大学、冒用他人的名字建立债务关系等情形是时有发生的。这些情形发生之后,姓名权的受害者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的区别是什么?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的区别主要如下: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


·民间借贷纠纷的立案要求有哪些?
      由于民间借贷纠纷可能会牵涉到套路贷等违法犯罪问题,故法院对民间借贷立案一般要求较为严苛,南京这边每个区的立案要求也不尽一致,随着时间的推移,......


·社保工伤报案应在多少时间之内?
      社保工伤报案应在多少时间之内?一、社保工伤报案应在多少时间之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先积极救治,并在3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


·如果多家银行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多家银行欠钱不还怎么办?多家银行欠钱不还的处理办法如下:1、协商还款,到这种时候,银行只是选择了起诉不还款的借款人。2、应该主动打电话到银行......


·专利权的主体与归属问题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主体与归属问题是怎样的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的关系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的义务的人。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有哪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2、不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格式条款有什么特征?
      一、合同格式条款有什么特征?1.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此点表明,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的,在拟定之时并未征求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此,......


·运用间接证据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则?
      运用间接证据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则?一、运用间接证据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则?间接证据: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刑事诉讼法立案时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立案时限是多久?在发生违法犯罪事件之后,受害人一般会选择报案。但并不是受害人报案之后公安机关就会马上立案,公安机关立案需要经过一......


·对于一房多卖谁享有所有权
      一房多卖谁享有所有权《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办理协议离婚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符合规定的条件是一回事,此外还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具体办理了相应的手续,经过了一定的程序之后,那么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那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