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法律依据是什么

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法律依据是什么?
  
  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三、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以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有阅卷的权利,所以,移送审查起诉这件事情是必须要告知犯罪嫌疑人的。不过,对犯罪嫌疑人来讲不是从移送审查起诉以后才能委托辩护人,从第1次被公安机关讯问后,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


·签了第三方劳动合同能签别家的吗?
      签了第三方劳动合同能签别家的吗?同时签二家劳动合同,法律并未禁止。所以签双份合同并不违反劳动法。新劳动合同法已再次明确,员工可以签订双份合同......


·夫妻个人债务和个人独有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和个人独有财产离婚怎么处理?一方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与责任承担偿还责任,而是应当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拆迁办承诺高额搬迁奖励,但是签的是空白协议,你还敢签吗?
      一、拆迁办承诺高额搬迁奖励,但是签的是空白协议,你还敢签吗?  从文字游戏到空白协议,拆迁办为了使自己的各方面利益实现最大化,利用大多数被拆迁......


·多长时间内能申请行政复议?
      多长时间内能申请行政复议?一、多长时间内能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或者法人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后的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


·合同保全制度中的撤销权
      合同保全制度中的撤销权一、概念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


·公安刑事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公安刑事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公安刑事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侦查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


·信用社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判罚?
      信用社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


·广元市征地补偿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广元市征地补偿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现在很多内陆地区也同样开始了经济大开发,而广元市也同样跟随着社会的步伐,在进行经济开发的时候,难免会......


·惩罚性赔偿有哪些领域可以得到?
      惩罚性赔偿有哪些领域可以得到?一、惩罚性赔偿有哪些领域可以得到?民法上的赔偿以填补损害为原则,使受害人恢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因此,对......


·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
      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一、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当出现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