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什么人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什么人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3)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4)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时,第七条规定,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服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2)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3)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回本村的人员。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哪些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各项权利为法定权利,不得随意变更。而合同权利依双方当事人约定,难以避免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等行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造成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期限较长.比较稳定。而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也容易发生变化。承包人作为用益物权人,可以对抗发包人的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被任意剥夺,承包地被违法收回后,可以要求返还。而合同有可能随意解除,承包地被违法收回的,承包人虽有可能获得金钱赔偿,但返还承包地并不必然。承包人可以以用益物权人的地位直接对抗第三人的侵害,包括政府的违法干预。比如,承包人可以据此抵 制“一乡一品”等干预经营自主权的政府决定。承包人依用益物权享有自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基础,任何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而依合同关系难以形成流转的基础,而且往往受到对方的限制。在征地补偿时,承包人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而不是仅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忽视。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抵消的方法有哪些
      合同抵消的方法有哪些一、合同抵消的方法有哪些抵消为单独法律行为,应适用法律关于法律行为及意思表示的规定。抵消为处分债权的行为,故抵消人应有......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一、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一、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这里是除了个人......


·讨债时如何打债务官司
      讨债时如何打债务官司一、讨债时如何打债务官司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


·年会回家途中遇到车祸算不算工伤?
      年会回家途中遇到车祸算不算工伤?一、年会回家途中遇到车祸算不算工伤?是否算工伤就要看实际的情况,职工参加单位聚餐后,回家途中出事故,属于......


·取保候审期限算刑期吗?
      取保候审期限算刑期吗?一、取保候审期限算刑期吗?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刑期,只有刑事拘留、逮捕在看守所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算刑期,可以折抵刑期。人......


·被违法扣留重型货车国家赔偿多少钱1天?
      如果因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工作职权给公民或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符合国家赔偿条件,公民或其他组......


·半月板损伤工伤几级
      半月板损伤工伤鉴定能鉴定为:十级伤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属于十级伤残......


·北京医保报销比例新政策是怎样的
      在北京进行医保的人肯定大都已经知道医保出了新政策的这个消息了,我们您为了减轻意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以大多数人都对进行医疗保险的购买。现在为......


·网络诈骗没有证据怎么办
      网络诈骗没有证据怎么办我国公民都知道,公安机关在办案的时候是非常的重证据的。如果没有证据,公安机关肯定不能随随便便的逮捕犯罪嫌疑人。生活中,......


·公司注册时间及其步骤?
      公司注册时间及其步骤?我们会发现,现在很多大学生在校的时候就开始创业了,虽然创业的项目多种多样,规模也不尽相同,但是前提大体都得先注册一个公司......


·用工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
      用工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一定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