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自书遗嘱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自书遗嘱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自书遗嘱需要执行人吗
  
  自书遗嘱不一定要有遗嘱执行人,一般由自己保管,或者交由指定遗产执行人保管。
  
  自书遗嘱要注意一下几点:
  
  (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
  
  (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生纠纷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辨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当有几个内容相矛盾的遗嘱时,还有助于判明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如须涂改、增删、订正,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
  
  遗嘱书写完毕之后,一般应由立遗嘱人自己保存,或交专门的遗嘱执行人保存,而一般不应交遗嘱继承人保存,以免对其真实性引起疑问。
  
  二、自书遗嘱的法律依据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三、自书遗嘱的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中很多当事人不了解离婚诉讼的相关法律问题,这会影响到当事人的诉讼,使当事人不能更好地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当事人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什么样的财产能够进行抵押
      什么样的财产能够进行抵押我们在借钱的时候,一般对方都会要求提供担保,而此时的担保就分为了人保和财保。其中的财保就是指提供财产进行抵押担保。但......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需要全体同意吗?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需要全体同意吗?一、有限合伙企业解散需要全体同意吗?合伙企业的退伙分为两种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法定退伙主要是因法律规定事项......


·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是前者可能影响后者,在目前我国的法律及司法政策下,刑事赔偿只是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予以考虑。具体量刑情况如下:1.酌定量刑情......


·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关于运输合同纠纷的处理:1、协商运输合同纠纷出现后,大多数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会考虑到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商业因......


·男女一方悔婚结婚彩礼该怎么办
      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在我国很多地方男女结婚婚前男方要给女方结婚彩礼。彩礼一般包括金钱......


·调整范围和对象
      调整范围和对象2015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


·强奸罪一般判多少年?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强奸罪一般判多少年?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强奸罪一般判多少年?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买房子拿钥匙时需要交哪些费用买房子拿钥匙时
      买房子拿钥匙时需要交哪些费用买房子拿钥匙时,还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是契税和维修基金,产权登记费(即住房登记费,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


·第三次起诉离婚作参考的证据有哪些?
      第三次起诉离婚作参考的证据有哪些?对于离婚案件,如何收集据是个关键问题,证据越充分,越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而法院是不会主动的收集此类证据。为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