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欺诈离婚不复婚怎么办?

欺诈离婚之后,若对方不愿意复婚则无法自行恢复婚姻关系,若对财产分割方面有异议能有所救济。一方如果以欺骗手段离婚,以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发现的,可以起诉要求再分割财产;一方与他人同居,以欺骗手段达到离婚目的,对方发现后,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损害赔偿。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由于双方协议办理“假离婚”,通常均属于自愿,并不会存在胁迫的情况,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后果以及对方有可能不同意复婚这个风险都应该是明知的,因此财产分割协议本身也不存在欺诈。综上所述,法院不会撤销双方假离婚时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假离婚确认有漏分的财产是可以重新请求分割的,假离婚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已不能重新分割。如果离婚协议内有约定涉及“假离婚约定”是为了规避购买二套房所需的税费等特殊原因,是可能认定双方在民政局备案登记的《离婚协议》,系为了以离婚再复婚的方式规避国家针对购买二套房所需的税费,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能认定该协议内容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损伤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


·法院可以宣告商标无效吗?
      法院可以宣告商标无效吗?法院可以认定注册商标无效,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管理部门作出的商标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有权......


·二手房哪些部分不算建筑面积
      二手房买卖中也要清楚的知道,房屋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以及实用面积的大小,这样才能准确的知道购买的二手房的价格如何,是否划算。那么实践中,二手......


·司法鉴定适用范围有哪些?
      在诉讼活动中一般都会进行司法鉴定,鉴定人运用自身专业的知识和技术对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技术性问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专业鉴定,得出具有法律说服力和......


·怎么把公司升级为集团
      省级集团公司的成立条件: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2、有三个子公司;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答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入职三天离职开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想要拥有一份好的工作,至于好的定义是什么,就是见仁见智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需求。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进入职场之后,......


·企业并购管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并购管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清晰认识并购后管理整合可能存在的风险1、整合目标及重点不清晰,与最初并购目标向左,各方缺少掉对整合目标及......


·抚养费可以少给一些吗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具体的数额,此时考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子女实际生活需要、父母经济收入等等。那么此时,抚养......


·五险一金是怎么个交法,交多少交多久?
      出门在外工作最关心的保障是什么,莫过于“五险一金了,“五险一金”新规的颁布,会产生一些新得问题。那么五险一金怎么个交法,交多少,交多久,很多......


·欠钱还本不还利息怎么办?
      欠钱还本不还利息怎么办?在本金还完尚欠利息的情况下,利息能否计算利息呢?1、法官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


·什么是不动产,不动产的特征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经常挺大不动资产可动资产。公司在做资产登记的时候,也总是会登记不懂资产多少,可变动资产又多少的。那么什么是不动产呢?我们如何来区分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