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网络刷单诈骗能要回来吗?

网络刷单诈骗能要回来吗?
  
  一、网络刷单诈骗能要回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络刷单被骗钱的,被骗的钱能不能要回来,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公安机关追缴了违法所得的,一般是会退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网络刷单诈骗怎么判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还在试用期员工有婚假吗
      在试用期员工有婚假吗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二)
      合同号码: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登记结婚一定要离婚证吗?
      登记结婚一定要离婚证吗?不一定,但是通常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人的离婚证等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就可以。离婚证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


·信用卡纠纷中夫妻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信用卡纠纷中夫妻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1、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


·犯罪分子被判拘役需要立案吗?
      犯罪分子被判拘役需要立案吗?被判拘役是需要立案的,因为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一般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


·申请工伤认定要材料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怎样请律师打官司,要注意哪些
      怎样请律师打官司,要注意哪些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提交,很多人在遇到纠纷的时候,如果走诉讼途径那都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而实践中,怎样请......


·买房子都要什么税
      买房子都要什么税1、契税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4%交......


·网络诈骗的法规有哪些
      网络诈骗的法规有哪些?由于网络具有便利性,故而网路诈骗具有全国乃至国际性,一旦网络诈骗那件发生,是极难破案的,故而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条件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