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

寻衅滋事,是在现实生活中偶尔会遇到的事件,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肆意挑衅的、随意殴打骚扰他人的或者损坏公共财物的,随之也会带来不同的情节后果,如果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了,会判刑吗?轻微伤又是如何定义的呢?我们为您解答。
  
  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
  
  
  一、轻微伤定义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是损伤程度的最轻一级。
  
  二、是否判刑
  
  国家法律规定,寻衅滋事者若不构成轻伤,中国警察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最多拘留15天)。
  
  但若构成轻伤(需要专门的部门进行鉴定的),可判刑!请注意,是可判刑,而不是一定会被判刑。这种情况也可进行双方的协调的,如果受害者同意协调,也可免除刑罚。
  
  三、判刑时间标准
  
  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
  
  1、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最多判5年)
  
  (1)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2)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4)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5)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不能缓刑的情况
  
  (1)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三种以上情形的。
  
  (3)公共财产损失达5万元以上未赔偿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致二人以上轻伤的。
  
  所以,在生活中如果遇到有摩擦的事情,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了,最好的方式就是协商和平解决,如果受害者不以原谅,那么致人轻微伤也会受到相应的判刑惩罚,自身不能解决可以找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援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股东偷税漏税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股东偷税漏税的规定是什么?公司股东偷税漏税的规定是需要承担刑事方面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是公司责任,股东没有参与他不知情的话且没参与就不......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与安置
      1.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和范围  修改后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把拆迁补偿的对象仅限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


·立遗嘱人不会写字怎么办签名怎么办?
      立遗嘱人不会写字怎么办签名怎么办?立遗嘱人不会写字可以通过代书遗嘱来进行订立处理,不会签名可以以手印代替。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


·新婚姻法离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婚姻法》同时废止失效。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无效的情形,只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或......


·一、无证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无证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无证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规定有哪些?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用。国家为公共利益所需,要收回......


·非法出售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对于发票都不陌生,而且能随便拿出好多。发票其实是一种业务凭证,是会计进行账目核算的最基础的依据。同时也算是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依法检......


·合同法算民法总则么,两者对民事行为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算民法总则么,两者对民事行为的规定是怎样的?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受到各种民事法律规范所约束的,从法律条文上看,合同法与新颁发的民法有许多相......


·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会怎么处理?
      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会怎么处理?发现夫妻双方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时债权人可以同时向男女双方讨债,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确切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开发商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开发商吗?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开发商,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


·钱被偷了金额多少才得立案侦查
      钱被偷了金额多少才得立案侦查一、钱被偷了金额多少才得立案侦查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