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东变更可以吗?

股东变更可以吗?所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一、公司股东变更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公司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以上是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提交的一些必备的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拘留属于什么处罚
      行政拘留属于什么处罚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而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


·七夕节是不是中国的节日?
      银河横跨夜空,两岸的牵牛星和织女星遥遥相望,相传七夕夜晚牛郎织女会在鹊桥相会,我们都听说果这个浪漫传说,但是您是否了解七夕节这一节日从哪得来......


·虚假诉讼房产出租会被怎么处罚
      虚假诉讼房产出租会被怎么处罚?虚假诉讼房产出租规定是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谓虚假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


·法律规定怎样续展商标?
      法律规定怎样续展商标?一、法律规定怎样续展商标?(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几种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几种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残疾赔偿金10、被抚养人生......


·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有哪些一、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规定,农村土地......


·离婚了无房无法落户
      没房子不能单独立户,单独立户必须要有单独的户籍地址,没房子可以挂靠人才市场或者单位集体户口。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


·网络诈骗两万元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两万元怎么判刑?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的一种方式,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发起公诉。检察院对案件提请公诉后,法院会根据诈骗金额及犯罪情节进行......


·保管费怎么计算
      1、普通货物,自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3日。分批到达的普通货物的免费保管期限从通知提取最后一批货物的次日算起。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货......


·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吗?
      抢劫罪和绑架罪都是在运用不正确的方式掠夺他人财物或者威胁被人生命。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都是侵犯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要受到法律规定的处罚,那么......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赔偿标准是什么?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赔偿标准是什么?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