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事务、生养小孩、申报户口、购置住房等等。对于刑事上的重婚,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必须同居生活在6个月以上。在离婚损害赔偿中是否也应规定一个期限呢?笔者认为这是必要的。这样有助于对重婚事实的检验和确认,使其具有准确性和不容推辩性。对于同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期限,可以参照重婚的时间界限来界定。(三)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伤害行为,包括对财产进行打砸的财产暴力、针对身体的肉体暴力、性暴力以及针对精神的精神暴力等等。这些暴力可以是单独的,也可以是混合的,而且大多表现为混合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是指对家庭成员在肉体上或精神恶意、暴力对待的行为。遗弃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抚养和扶养义务而拒不抚养和扶养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顶替酒驾车祸有什么处罚?
      顶替酒驾车祸有什么处罚?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


·如何才算非婚同居,怎么收集同居证据
      ,未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关系,自愿、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起生活就有可能会构成非婚同居,那么,在法律上,究竟如何才算非婚同居呢?而此......


·土地使用转让的原则是什么?
      土地使用转让的原则是什么?企业拿到土地后,作为土地使用者,可以将闲置的土地通过出售、交换等方式进行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与之对应的权利和义......


·离婚后最佳的抚养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后最佳的抚养方式是什么?离婚家庭对孩子最好的方法,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


·想要私募基金外包怎么办?
      想要私募基金外包怎么办?一、私募基金外包私募基金外包服务机构和服务业务包括为私募提供基金募集、投资顾问、资产保管、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精神赔偿
      一般交通事故中都会造成人员的损伤,而此时就需要对受伤的人做出相应的赔偿。实践中,不仅会有物质方面的赔偿,还会涉及到精神方面的。那么交通事故人......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包括哪些费用
      夫妻要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不仅花费的时间更多,成本也会相对高一些。在起诉离婚中,涉及到的费用包括了诉讼费、律师费、房产评估费等等。那么起......


·单位犯罪界定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直以来在我们国家,犯罪行为并不是只能够由专人来进行构成,当然单位也可以构成犯罪,单位构成犯罪的话,那么是存在着一个行为的鉴定的,因为单位当......


·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一、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劳动关系问题可以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


·公司能否减少注册资本?
      可以。但是必须经过一定的手续,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通过之后才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


·案子最多在检察院多久?
      一、案子最多在检察院多久?检察院审查阶段的期限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