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包庇罪与伪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点

一、包庇罪与伪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点伪证罪与包庇罪这两种犯罪的行为人,睚作虚假证明,为犯罪分子隐匿罪证方面极为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罪犯。其区别主要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包庇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3、犯罪的内容不同。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包庇罪所掩盖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实。4、包庇对象的情况不同。伪证罪包庇的是在侦查、审判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决的未决犯罪嫌疑人;包庇罪所包庇的可以是未决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决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二、伪证罪与作伪证的界限证人作伪证可以是在刑事诉讼中也可以是在民事诉讼中,刑法中所规定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刑法》第305条规定,犯伪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方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对方当事人对其证据可以进行驳斥,因此,当事人作伪证相对于刑事案件来说对案情的发展以及危害的结果要小的多,但是并不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作伪证就不追究其法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关于伪证罪与包庇罪,上文中为您总结了四方面的不同点,包括主体不同、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犯罪内容不同以及包庇对象情况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医疗纠纷代理词书写要点
      医疗纠纷代理词书写要点一、医疗纠纷代理词医疗纠纷代理词是指在医疗纠纷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法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法第一条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法律规定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法律规定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诈骗侵犯的是他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诈骗行为都会被认定构成诈骗罪,毕竟法律中还规定了立案标准,......


·砌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砌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现代建筑的质量与人们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质量优良的建筑能够给人们带来更加舒适的居住、工作环境,而劣质的建筑不......


·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
      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共同遗嘱必然是指共同遗嘱人将其共同一致的意思通过一个遗嘱形式表示出来,形成一个内容相互关联的整体遗嘱......


·罪轻辩护方式主要有哪些
      罪轻辩护方式主要有哪些?几种常见的罪轻辩护方法一、刑事责任能力辩护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辨认和控......


·如今人们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就是住房问题了,在房价越来越高的
      如今人们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就是住房问题了,在房价越来越高的年代,收入不算高的职工都普遍选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


·直系血亲间有血缘关系存在
      直系血亲间有血缘关系存在,其结婚不利于优生优育。第二、直系血亲结婚严重违背了我国的伦理道德。旁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就是指......


·办理房子过户走什么流程
      办理房子过户走什么流程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得到房管局的......


·发律师函诉讼时效中断吗?
      发律师函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


·股权整体转让是否封账?
      股权整体转让是否封账?一、封账的概念财务上术语,是指月底结帐,核对无误后就不能再动了(即封帐),即封帐就不能再动封帐前数据,要想修改,应先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